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测目的: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使我区农产品生产监测目的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保障。全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
二、监测方式: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取定期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监测方式和风险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在例行监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农产品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跟踪监测。凡是监测点拒绝抽检的视为不合格。
三、例行监测
1、监测对象:蔬菜。
2、监测地点:全区按设立6个蔬菜生产基地、1个农产品市场、3个超市。
3、监测品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白菜、小白菜、青菜、芹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兼顾绿叶菜类、白菜类、豆类和茄果类蔬菜。
4、抽样数量:自检例行监测共1500个样。
5、抽样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详见抽样计划表。
6、抽样方法:
检测前,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污染。
大棚蔬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露地菜每10亩为一个抽样单元,不足10亩的以每种植户的同一品种的蔬菜为一个抽样单元。在抽样单元内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蛇形法等方法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5个,每个抽样点1m2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测样品,每个样品抽取量不少于1.5kg,白菜、冬瓜、西瓜等大果形瓜菜不少于2个。
抽样人要与联络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经手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人员要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7、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 用农药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情况,判定标准:NY/T448-20xx.抑制率≥70%时农药残留超标。此时样本要有2次以上重复检测,检测结果阳性应在 80%以上。
四、监督抽查:
1、节假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重点做好“五一”、“十一”、元旦与春节的抽检工作。
2、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具体时间和任务按上级要求。
3、跟踪监督抽查。 对例行监测结果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报送情况,做好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龙农(20xx)59号文件通知,为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经研究制定市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计划。
一、任务分工
(一)市农业局内部分工
1.市农业局监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协调沟通。
2.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负责制定抽检计划、完成食安办下达的任务和蔬菜、水果、茶叶等样品的监测。
3.市农业执法机构负责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理;市农技站、经作站、植保站等对不合格样品生产基地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二)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任务
1.按计划要求做好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并将相关检测数据按月汇总后,于每月25日上报市农业局监管中心。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市农业局监管中心并进行跟踪,及时指导生产,消除安全隐患。
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时间和数量
1.监测时间:每天监测
2.监测数量:各乡镇(街道)以当地农贸市场、蔬菜生产基地、专业户为重点,全市每年监测共10000批次,各乡镇监测批次任务见附件1
3.监测品种:见附件2
三、检测费用
各乡镇监管中心所使用的酶试剂、显色剂、底物由农业局统一购买。每检测一个样品补贴1元采样费,经费在任务完成后凭借检测单统一到农业局领取。
四、联系方式
各乡镇监管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将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认真填写后,于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市农业局监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计划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我镇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下达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法科学监管,以民为本,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监测监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1、成立镇覆盖全镇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建立落实镇街专管员3人,检测人员3人,村级协管员52人。
2、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定量检测64个批次,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3、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查处率100%。
4、“三品”基地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保持认证率100%。
5、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监测6个批次。
6、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健全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室和专职农产品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完善检测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检验检测人员。
2、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集成一套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的要求,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
3、强化“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应100%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主要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开展对“三品”基地的规范化指导与监管工作,严格证后监管,规范“三品”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4、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完善提升农产品基地快速检测点和追溯示范点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制度,加大生产环节追溯工作实施力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管理模式。
5、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年度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对我区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抽检工作。
6、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养殖中使用禁限用渔药、人用药及销售假劣农资等专项治理。突出对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突出对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7、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事项,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值守,明确责任,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8、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检查监管执行情况,坚决消灭监管盲区。落实“三品”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生产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强化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执行情况监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展对生产主体、“三品”基地内检员、追溯管理员、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