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个人工作计划
一、做好民生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正常免费开放工作
(一)服务设施
1、综合文化站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站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其场地和设施用途,向群众免费开放面积占站舍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0%。
2、综合文化站多功能厅、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化娱乐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免费开放。站内施设备完整无缺,始终保持站内外环境整洁,窗明几净。
3、综合文化站应有规范醒目的站名牌,门厅内有功能室分布图,开放时间、免费项目、使用方法、便民措施等各类信息应当在站内醒目位置公告,文字和标示符合规范。
4、综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标示明显,保证各类设施运行安全。
5、综合文化站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
6、公共电子阅览室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免费对群众开放,不得承包经营,开放时间与综合文化站一致。要关注读者的上网情况,未成年人上网须征得监护人同意。
(二)服务内容
1、综合文化站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节假日期间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应当正常开放。
2、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1)我站自行扶持文艺团队1支,文化站负责人员筛选、团队构成和业务指导工作。文艺团队人员要求必须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当地文艺人才。
(2)我镇综合文化站组织1支文化宣传小分队。结合每月宣传主题,全年利用文化宣传小分队开展文艺演出活动20场。 一是我站与文化宣传小分队签订演出合同;
二是保证演出时间每场不少于60分钟;
三是确保节目质量。提倡原创作品,文化站要组织文化宣传小分队创作关于普及传承文化知识、加强道德建设内容的文艺作品,作品主要是戏曲“泗州戏”;四是文化宣传小分队人员一般保持8人:
五是制定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做好演出活动文字和声像记录的整理等;
六是文化宣传小分队的`演出节目单、参演人员名单、演出合同等要上报中心备案。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年服务不少于3000人次。
4、开展阵地宣传活动。我镇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文化墙等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每月围绕当月主题编写宣传内容一期。全年不少于9期。
二、做好民生工程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
(一)做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的运行维护,指导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每年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12次。
(二)指导村级农家书屋正常运行及读书活动开展。每年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2次。
(三)配合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落实每村每年不少于2场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1、文化站要监督落实演出计划,负责安排演出地点、演出时间,组织观众等;
2、文化站负责同志要在演出回执单上签字,加盖公章,落实群众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等,确保全年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我镇综合文化站要利用文化宣传小分队每村演出2场。文化站要与演出小分队签订演出合同,确保节目质量、演出时间、参演人数等,充分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五)配合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落实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监督电影放映企业开展放映活动,
确保每村每年12场的电影放映任务。文化站负责落实电影放映回执单等督查回访事项。
(六)配合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农村体育活动,协助实施单位以普及推广五禽戏健身运动为主,结合中老年人和青少年等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开展多样化的体育健身活动,确保每村每年完成不少于6次体育活动任务。文化站负责落实体育活动回执单等督查回访事项。
三、做好文化民生工程相关其他工作
(一)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美好乡村文化项目建设、文化氛围营造以及农民文化乐园建设工程。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利用地方的文化资源,将科学、文明、进步的传统道德、文化礼仪、生育文化、健康理念、环保意识、法律知识、保健常识、食品安全知识等,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有机地融入到美好乡村和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中。
(二)做好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1、文化站要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报表;
2、每月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
(三)完善档案管理
资料齐全,归档有序,管理规范。要做到细、实、准、全、精等,确保不缺项、不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