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工作计划

黄飞

  导师制工作计划1

  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拓宽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机制和实施途径,关注学生个性需求,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和谐成长和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我校将继续开展德育导师工作,现将本学期计划制订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全校各年级、各班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掀起学校推行的德育导师制热潮,要充分明确德育导师制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年级组和班级要配合学校搞好德育导师制的实施。

  2、各年级和各班组织导师、学生填写好“德育导师制”双向选择表,原则上是班级的任课老师与本班级的同学结对。

  3、各年级由年级长协调可与本年级的问题学生结对,并填写好“德育导师制”双向选择表。学生应如实填写双向选择表,应定期、主动向德育导师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与德育导师保持紧密联系,尊重并接受德育导师的指导,遇有问题也应先与德育导师取得联系,逐级反映问题。

  4、德育导师在接收学生后,应主动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落实谈心制度。导师应时刻关注带教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师生间保持人格上的平等、情感上的相容,创造无拘无束、相互交流的氛围同学生交心谈心,并作记录和分析。有效舒缓学生的心理压力、预防学生成长和交际中出现的发展性问题,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开发学生心理潜能。

  5、健全学生跟踪档案。导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给每位学生建立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应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状况,包括家庭的结构,父母的文化程度、家庭的教育方法、父母双方的工作状况以及学生的表现记录在案,制定出符合学生的发展目标,并指导他们完成。

  6、德育导师要认真记好导师制手册,做好考核记录,每两周至少要安排一次与结对学生的交流或辅导,每月至少要有一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每一学期至少家访一次。

  7、以德育导师为主,会同相关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共同诊断学生的缺陷,提出问题,找准方法,落实措施。对学生学科上的不平衡、思想上的不稳定、交往上的不恰当等问题各抒己见,取长补短,德育导师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保障措施

  1、落实导师指导时间,确保双方的交流。

  2、形成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工作检查、督导、评估制度,对开展“导师制”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

  三、考核与奖励

  1、导师应向学校提交德育导师工作记录和学生成长记录档案,教导处结合导师工作记录,听取受导学生及其他同学的评价、听取有关教师和班主任以及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导师的工作评价。

  2、通过导师指导,使学生在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将对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3、年级组根据学校德育导师制方案实施的考核细则,每年期末要进行重点考核,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记入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导师制工作计划3

  一、“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思想

  “德育导师制”是“班级德育工作导师制”的简称。是在“整体、合作、优化”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身上,导师依据“以心沟通、以诚交流、以德树德、以情动情、以志励志、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不仅在学习上关心、帮助学生,还要从思想、生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关注学生的`成长,从而得到优化班级管理工作的'目的。实施“德育导师制”,增强学校德育工作载体,使德育工作由“面”到“点”,做得更细致、深入,从而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德育导师制”的操作方法

  推行“德育导师制”,我们提出如下相关的管理摸式和操作方式,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控与反馈。

  (一)工作流程

  德育导师一学期一聘,一学期的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二)导师的选择确定

  学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党员教师必须担任德育导师,其余教师自愿报名。之所以选择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作为导师,一方面是青年教师积极热情、精力充沛,因为年轻,更容易与学生平等、朋友式的沟通;另一方面有利于青年教师自身的成长。

  (三)导师职责

  我们把导师职责归纳为“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具体导师职责有:

  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2、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3、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难。

  4、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生理、心理上的困惑,做学生心理上的医生,生活中的益友。

  5、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多方协作。

  (四)导师和受导学生双向选择

  导师与受导学生双向选择,具体步骤如下:

  1、向学生提供担任德育导师的教师名单。

  2、通过简单的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的需要。

  3、导师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班级情况,选择受导学生(困难学生)。

  4、根据师生双方的选择,适当进行调配,最后确定导师和受导学生。其中导师和受导学生的比例控制在1比3左右。

  (五)常规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德育导师实行动态管理,一般一学年一聘,每学年初学校向导师发放聘书。

  2、档案制度。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表现、考试成绩等逐一记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变化曲线。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制度和不定期的家访联络制度,导师经常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商教育之策。

  4、谈心与汇报制度。导师坚持每周与学生进行一次个别谈心,并要求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生活学习情况汇报。

  5、会诊制度。有学生处、年级组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年级德育会议,本年级的所有导师一起交流、讨论,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

  (六)评估方法

  学校成立“德育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由领导小组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中量化考核包括:导师自评(10%)+受导学生评分(30%)+导师领导小组(20%)+年级组长(20%)+家长(20%)。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教师本人的评优和职称晋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