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计划

张东东

2016年法院工作计划

  由于工作竞争激烈,为了满足社会的生产力,不得不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工作的步伐就加快了,为了使步伐的加快不影响正常的秩序,这时就得提出一种计划。下面是关于2016年法院工作计划,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法院工作计划一

  20xx年,xx法院的人事工作要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紧密围绕审判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好院党组的参谋、执行和服务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现有人才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通过规范的干部组织工作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激发活力,为全院的和谐发展提供组织基础。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干部管理工作

  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强化调研,认真疏理我院各个层面的人员情况,进一步制定并完善长宁法院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有序地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及中层干部选拔等工作,使该项工作既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晋升原则,又体现注重工作实绩、任人唯贤的培养方针,有效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轻化、知识化。

  (一)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针对目前我院面临的中层干部人员不足、年龄偏大、部分部门低配的局面,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抓队伍建设,加大中层干部的选拔充实力度,通过积极完善以业绩为引导的干部晋升、选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营造创新氛围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层助理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2、中层副职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层领导岗位调整、挂职锻炼工作;

  4、制定非审判岗位科组长设置方案并予以实施;

  5、研究室、监察室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协理员聘任期满考核工作;

  7、法警大队设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层次干部的职级晋升

  政治部将根据党组的意见、我院《法官与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选任的规定》的规定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各层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1、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完成处级干部晋升;

  2、副科级晋升正科级工作;

  3、科员级晋升副科级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选、助审晋升审判员、警务人员警衔晋升及高级法官的选升、晋级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选。根据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意见》和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政治部将于今年4月开展初任法官遴选工作,为长宁法院审判队伍补入新鲜血液;

  2、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今年7月底8月初,根据高院部署,组织干警参加高院的审判员考试,通过庭审考核、面试等程序,从助理审判员中选拔出一批德勤业精的审判员;

  3、高级法官的选升工作和法官晋级工作,全年共2次。确保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

  4、两年一度的独任法官续任、选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务人员警衔晋升。

  (四)进行干警的岗位交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

  1、向本市中心城区8家法院进行人员配置情况的调查,撰写《关于我院人员配备调研情况报告及相关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参考依据;

  2、组织青年法官轮岗;

  3、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4、开展关于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共同协商增加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问题;

  5、制定归档事务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在案件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保证审判组织的良性运转。使力量组织最优化、效果产出最大化,缓解有限的审判资源与不断增加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政治部将根据岗位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干警岗位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过程中本着两条原则,一是加强业务庭人员配备,确保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二是加大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个人,带活一班人,走活一盘棋”的局面。

  二、统筹兼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确保法院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从实际出发,制定措施,积极实践,努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政治部将根据党组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按照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拨的政法专项编制,在对本院年度收、结案、人均结案数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招录数,设定好招录条件,把好公务员招录关。对新进人员进行“青年成才&8226;职业生涯规划”座谈会,鼓励其明确奋斗目标,实现阶段成长。

  2016年法院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如何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达到自身建设好、履行职责好、制度落实好、工作作风好、发挥作用好的“五个好”目标要求,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成为全市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典型示范单位。主要目标是:

  (一)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为骨干的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服务推动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机关管理和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党组织的机关党群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特色更加鲜明。

  (二)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务工作者学历比例进一步优化,个人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全院干警公认、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三)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探索建立一整套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基本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

  (二)要在党建工作中立足于“创”,突出于“新”,针对党建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谋划、抓载体、抓典型、抓亮点,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只注重完成任务而没有特色的情况,做到有基础、有创新、有提高。

  (三)要把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党建工作要融入法院改革发展的大局,改变就党建抓党建,只抓党建不顾现实工作的做法,使党建工作与法院其它工作融为一体,做到思想、目标任务、行动三同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

  四、主要内容与工作重点

  (一)坚持理论武装党员头脑。过好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生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形成党支部抓措施落实、机关党委抓监督检查的良好格局。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任务上来。定期邀请党建专家或知名学者、教授到我院举办党建专题讲座、讲授*核心价值体系等前沿理论。联合院纪检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月”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理论知识竞赛,用竞赛的方式加深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抓好2—3个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经验的和宣传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二)抓党建促队建,争创先进模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培养,各支部认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计划年内完成1—3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吸收工作,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运用将要建成的中院信息局域网络,开辟集“党员网上评议、学习教育、党务公开、建言献策、党建知识”为一体的机关党建专栏,建立网上教育阵地和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党建工作实现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员评选活动,规范党建工作程序、步骤,明确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并确定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合理细化指标,进一步规范达标创建活动,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三)围绕审判工作中心,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召开1次全院党员民主评议会议及党外民主评议会议,狠抓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建立“优秀党员先锋模范岗”,开展1次党员形象自纠自查活动,让全体干警认识到党员与一般群众要求的区别所在。围绕“争先创优”目标的提出,全方位、多角度完成争创工作,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党建舆论宣传,利用纸质媒体和互联网,反映党建工作推动下的各类审判成果,广泛宣传法院党建工作典型。

  (四)密切联系基层,深入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新农村指导员派驻力度,完成第4批2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工作,探索与乡镇、村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联合开展组织活动的有效形式。要围绕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及广大机关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开展调研工作。要合理安排好调研工作计划,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党员干部参与理论调研工作,撰写出一批有一定深度、对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年内,各支部提交1份高质量调研报告,机关党委撰写1—2篇党建工作优秀调研文章,努力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实际行动,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

  (五)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结合干警现实情感需要和理想需求,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院核心价值的展示。在总结去年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努力做到活动开展整体化、精品化、示范化、常态化。统筹机关党群工作资源,围绕“法院文化周”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以打造特色机关文化推进创新型机关建设,形成与审判荣辱观相一致的文化氛围,培育法官崇尚法律、忠于人民、公正司法、道德高尚的精神品格。

  (六)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和挂钩帮扶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党员慰问工作,体现组织关怀。年内组织一次与挂钩对象的联谊活动。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新规定,实行《党费证》收缴签名制度,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造册工作,年底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公开党费收缴及回拨党费实用情况,建立党费台账。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关党委结合不同时期开展的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构建院党组统一指导、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支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合力。

  (二)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主体。院党组书记对全院党建工作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具体负责市法院机关党的建设,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政治部协助院党组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支部书记是所在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所在部门党建日常工作。

  (三)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内容。在年初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制分别明确各责任人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法院年终绩效管理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