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黄飞

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1:

  20**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三年,是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20**年全镇消防工作,我镇消防工作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搞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狠抓基础工作,坚决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推进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现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 开拓进取,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村(居)主任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重点社会单位及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深化消防专项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秩序

  1、深化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居)主干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村(居)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2、“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和生产加工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上级消防部门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台帐,制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全镇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力度,对“三合一”场所能够整改的责令和跟踪督促尽快整改,不能整改的坚决给予取缔,以杜绝较大火灾事故发生。

  3、沿街店铺消防安全整治。定期对辖区内沿街店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沿街店铺存在的“三合一”现象,督促沿街店铺抓好火灾隐患整改,对于有隐患不排除,有问题不整改的,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查封、取缔和对当事人实施拘留等措施。

  4、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各村(居)要切实建立消防安全义务救援队,切实做到平时巡回检查到位,及时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关键时刻救援到位。不断提高消防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能力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四、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防范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本辖区实际,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隐患,并督促相关场所和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1、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2:

  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全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5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一、目标任务

  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XX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XX、县委驻镇组织员XX担任、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消防安全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日常工作。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力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治理调度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

  (二)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四、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7年1月上旬至2017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从2017年4月至2017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组织、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2017年1月15日前)。镇属有关部门,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划片排查(2017年2月20日前)。以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元,组织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镇政府将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进驻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与基层人员混合编组,逐一进行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培训(2017年2月28日前)。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人员授课。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2017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镇政府与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签订责任状,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落实监管责任(2017年12月31日前)。各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规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向镇政府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