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我县教育督导管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完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责任区督导工作的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全面强化教育督导;以标准化、规范化促进督导常规落实,以专业能力建设促进督导效能提升,以信息化建设促进督导技术创新,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服务全县教育发展和教育强县建设。
二、主要工作
1、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坚持每月组织责任区督学深入中小学校,以《湖南省学校评价指南》为基本依据,开展明察暗访,随堂听课,强化随访督导结果的运用,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条件保障等方面不断探索,总结经验。
2、继续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年终督导评估考核,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紧扣实情不断完善教育教学综合目标管理体系,构建紧贴实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组织督学修订完善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考核方案。扎实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评估考核结果与校长评优评先挂钩。
3、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督导评估工作。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方案》,抓好全县20xx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校(园)自评,组织督学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初评,督促其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4、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按照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我县于20xx年接受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和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依据《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与计分办法》要求,对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和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八项指标和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进行监测。每月按时上报监测情况到市督导室。三季度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意见和结论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健全督学责任区督导队伍,建立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保障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和责任区督学的待遇。狠抓督学责任区工作月报告制度的落实,全面掌握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
2、建立督导工作随访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进行经常性随访督查,促进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范,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及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发展打下基础。
3、切实抓好学校自评制度。把学校抓自评、抓整改、抓提升作为学校管理水平考核的硬指标。开展专项工作跟踪督查工作,建立督查工作台账,推进工作整改。
4、配优配强督导队伍。开展督学培训,切实提升督导队伍素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赴外市、县考察学习,吸取外市、县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5、进一步确立教育督导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部门支持,将教育督导的重点、难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议教会的议题,进一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大力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制度、督导评估表彰奖励制度。
6、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活动,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督导论文评选。紧紧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每位督学开展调研,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教育督导信息,力争有更多的教育督导信息被市、省、国家采用。
一、着力推进改革创新。
积极主动迎合教育发展新形势,盯紧素质教育,努力争先进位,不断提高中心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解决学生“三点半”无人监管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食堂建设,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城区中小学校食堂全部投入使用,解决城区部分学生中午用餐问题;
三是稳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本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切为学生发展”的目标,进一步规范研学实践活动制度,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活动实效及学生安全;
四是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整治活动,今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达到全市总学位数的40%以上;
五是加强校长队伍管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充分调动广大校长管理学校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校长工作热情,全面提升我市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六是改革中小学生教育综合评价制度,把小学生体育测试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考核范围,转变以往单一教育评价观念。
二、着力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
二是进一步加强防暴防恐、防火防震等演练活动和防溺水、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小学违规补课、违规招生、有偿家教、校园欺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
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
三、着力促进协调发展。
一是学前教育。积极实施第三个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优化学前教育网点,加快城区和乡镇幼儿园规划建设。以公办园为示范,民办园为主导,优化民办园办园新模式,盘活村级幼儿园;强化幼儿园食品卫生、周边环境、虐待幼儿等专项治理,确保学前教育和谐平安。
二是义务教育。加强“保学控缀”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继续做好城乡网点布局“加减法”,逐步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和农村学校“空心化”,使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方向发展。
三是高中教育。做好高中教师“引优”、学生“留优”等培优工程;深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保障高中选课制、走班制的落实。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提高高中教育普及率。
四是职业教育。继续强化职中招生责任,适当提高职普招生比例。
五是民办教育。加强民办学校的业务指导,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六是特殊教育。推进特教学校扩建工作,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
四、着力提高育人质量。
一是始终坚持德育为首,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推进“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特色内涵。积极开展“德智体艺卫”相关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始终坚持教研提质。义务教育要继续围绕素质教育目标任务,打造高效、精品课堂。积极拓宽教研平台,积极开展和参与教研交流活动,提高教研水平。
五、着力提升师资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教师“市管校用”体制改革,让师资高效流动、合理配置。落实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优化学校师资结构。推进教育去行政化,激发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积极性。
二是全面提升师资力量。认真做好教师选聘选调工作和“尊优计划”,打造优秀教师队伍;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方面,强化师德教育,增强教师自觉遵守职业操守意识。另一方面,完善激励机制,建立教师长期从教荣誉档案,加大优秀教师评选力度。
六、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安全为天”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使安全责任落实纵横到边到角,全面打好三个攻坚战(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校园欺凌);抓好“三防”、扫黑除恶、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安全应急演练、特殊人群防控等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是继续加强财经安全管理学校项目审计,进一步防患财务风险。
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统筹抓好体制改革和学校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快教育现代化推进步伐
(一)建立教育现代化推进机制。按照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要求,完善市级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制订区(市)教育现代化评估方案,并启动评估。全面启动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力争全市30%的普通中小学达到标准。
(二)加快推进“千万平米”社会公共设施教育项目实施。全力推进城乡各类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加快建设外语学校等寄宿制普通高中和市盲校、中心聋校等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职教园区、幼儿师专、蓝色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海洋教育中心等项目选址和前期准备工作,xx中分校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三)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继续抓好农村学校校园网建设,制定规划、启动教育云系统建设,开展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有效融合。全面实施教育装备现代化项目,加强中小学新“班班通”配备和现代化实验室、专用教室、图书馆建设。
(四)努力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抓好职业学校教师德国培训、英语教师加拿大培训和幼儿教师新西兰培训项目,探索建立干部教师境外培训基地。加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普通高中国际部建设,深入开展与德国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争取中德职教联盟在青设立中德职教示范基地,着手引进国外高水平大学。
二、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一)统筹抓好教育体制改革实施。加强对改革试点的指导,加大改革攻关力度。开展青岛市教育改革创新奖和教育优先发展贡献奖评审表彰,召开教育改革创新奖励大会,总结推广阶段性成果。建立完善督政、督学和督导结果公报制度,保障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重大措施的落实。
(二)着力深化普通中小学人才培养改革。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探索与小班化改革相适应的教学模式、教育教学设施配备标准和师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蓝色海洋教育实验,重点抓好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初中海洋教育课程开发和职业咨询师资格认证培训等工作,加强学工学农学军等社会实践,办好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和科技节,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鼓励引导学校以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学校课程建设,探索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模式和具有学校特色的办学模式,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三)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继续推进国家高职综合改革和省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大海洋类、软件类、护理类等急需人才培养力度,推进高职特色专业群建设,培育现代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和旅游服务业3个示范性职教集团,支持西海岸职教集团和港航职教集团探索以产权为纽带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的深度结合。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扩大5年制高职招生规模,探索在4市设立高职分支机构(分校),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构建技能型人才成长“立交桥”。继续加强职业教育校内实训基地、技能教室和精品课程建设,完善国家、省、市技能大赛联动机制,以创建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为契机,显着提升内涵发展水平。
(四)完善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机制。启动在青本科高校重点学科市校共建工程,加快推进山大青岛校区建设,加强合作共建,支持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等在青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为我市实现蓝色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五)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制订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公共资源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民办学校优秀人才引进机制,规范办学行为,扶持、引导民办学校高水平发展。
(六)深化教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校长职级制试点,健全校长选聘、任期交流、待遇保障等配套管理制度,为实现教育家办学创设条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和中小学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以均衡优质为方向,加快构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水平。加强制度建设,配合市人大出台《xx市学前教育条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城镇居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使用办法和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200所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增加幼儿园普惠学位和优质学位。做好幼儿园生活环境质量免费检测工作。
(二)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水平。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抓住镇(街)行政区划调整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契机,调整完善中小学布局。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本完成农村中小
学取暖设施、厕所改造任务,继续重点面向农村地区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完善教师交流和补充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需具备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教师津贴,继续安排5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总结推广集团化办学、高校辐射中小学、镇域一体化管理等有效形式,深入推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验。
(三)完善就学保障制度,确保在青儿童少年接受良好教育。认真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和免费政策,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配发《新华字典》。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四、以师生幸福为宗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育人为本,努力建设美丽学校。加强文明校园建设。深入实施文明修身工程,加强*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抓好德育品牌创建和家长委员会建设,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向上、幸福温馨的育人氛围。
加强健康校园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区(市)为单位制定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学校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一小时规定,深入推进对学生负担过重、视力不良率过高、集体用餐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实行学校体育工作公示、评估、奖惩等制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全面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建设学生喜爱的教师队伍。深化“做学生喜爱的教师”师德教育活动,积极探索教师师德评价制度,强化制度约束,提升教师师德水平。重点加强幼儿教师、农村小学教师、体育卫生艺术教师和心理健康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健全中青年校长和名师、名校长培养机制,深入实施普通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启动职业学校(幼儿园)名师、名校长(园长)培养工作;设立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校本培训投入,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积极推动机关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加强文化建设,开展机关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突出工作实绩,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提升机关队伍的创新力和凝聚力。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执行,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教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要求,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市民反映问题的督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