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七五普法的工作计划
2016“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在新形势下,我们基层单位如何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我们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应当认识到当前普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攻出国留学网克不足环节来提升“七五”普法教育的质量,顺利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及实现“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一、“六五”普法工作中值得继承过去的成功经验
在当前的形势下,开展“七五”普法,在继承发扬“六五”普法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但是,“七五”普法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同时,“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在法治宣传中仍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如把握好教材采购、法治讲座、法律六进、法治文艺、普法考试等基础环节。
一是教材采购。采购普法教材是过去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是今后普法教育所必需,把“七五”普法教材发放到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中去,使教材成为广大公民参与普法的重要工具,否则,“七五”普法无从谈起。组织好“七五”普法教材的采购是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战果,扩展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的重要条件;
二是坚持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知识讲座。实践证明,高质量的法制讲座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这种教育方法,具有形式上的正规性,内容上的专一性,实施上的保证性,接受上的直观性等特点;
三是在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上举办专题节目。这类节目传播迅速,形象直观,且覆盖面广,实效性强,群众喜闻乐见,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载体;
四是开办普法网站。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上网群众越来越多,各种新媒体的盛行,其作用和影响力也将越来越大。群众可以通过上网解决生产生活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并可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
五是开展“法律六进”并拓展到更多的法律服务领域。利用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工地、教堂等阵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活动来为各类对象进行法律服务,这样普及宣传面更广;
六是组织法治文艺演出。采用群众比较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这样更贴近生活、更让广大群众容易理解,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规政策送给群众,繁荣居民文化生活;
七是开展学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对不同人群采取学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的形式,检验其学法成果。总之,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选择恰当的宣传方式,从而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取得更大成效
在“七五”普法过程中,只有把握这些最基础的普法宣传方式,并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注重在思路上创新,注重在普法内容上创新,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实际,与时俱进地创新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在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部门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现代新闻传媒和网络载体在法治宣传中的先导作用,搞好现代与传统手段的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新的方式方法努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当前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问题。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甚至个别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模糊的认识: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认为普法工作抓了这么多年,法制宣传效果不大。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平时大多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偶尔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会上强调普法工作如何如何重要,会后则很少过问,既不研究部署,也不给予支持,基本是放任自流,使普法工作在一些单位成为名副其实的摆设。
(二)体制问题。上级一直强调普法工作基层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该是党委、政府的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但目前基层设在司法所,变成了司法所代替了普法办,变成由司法行政部门去协调同级部门开展工作,这也在客观上削弱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少数领导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足轻重、可有可无。
(三)动力问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动力,使许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创新和发展。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不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化的,这就使一些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感兴趣;二是上级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过于繁琐,而且部分内容不太符合基层实际,操作性不强,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实行一票否决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也坚持两次检查验收,但效果并不好,个别乡镇和单位,上级检查只管检查,做的差,无非是通报一下,也不疼不庠,对单位和个人也未见什么惩罚,所以效果不佳。
三、“七五”普法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鉴于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了全面实现“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形同虚设。要使普法教育的质量上得去,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并赋予一定的职能和权限,这样才有动力去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法治宣传教育是党委、政府的任务,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改善本地区执法环境。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盲区和盲点,促进全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七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选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严格基层普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惩力度,对单位、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要制定科学的目标考评方案。上级在制定具体的普法工作目标量化考评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基层的工作现状和实际,使量化考评方案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要侧重于对基础保障、具体活动、效果措施等硬性任务的考核,尽量减少软性指标,避免考评方案过于繁琐,防止基层为迎接检查突击编软件和疲于应付等现象。
五要建立健全学法档案。各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搞好学法工作,同时,普法机构并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每年组织各单位搞一次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将不同对象的学法情况、考试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只有这样,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要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工作,归根到底靠人、靠队伍。要加强专职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普法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普法工作的法律从业者,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七要落实充足的经费保障。普法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而且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工作任务要求。要坚决杜绝表面上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际上并未真正拨付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快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车辆、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及时更新换代。
各乡镇(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治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自治州驻焉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016年是“七五” 普法启动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维护焉耆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州《关于做好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巴治办〔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焉耆县工作实际,现对焉耆县2016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焉耆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焉耆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这个大局,为建设“江南水乡、秀美焉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焉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年普法宣传任务分解到月、落实到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由主管单位牵头组织、其他单位配合,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的时机,在全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工作,切实做到部署、措施、监督、总结“四落实”,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方式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责任。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已经建好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园地、画廊及法治文化景观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在城乡公共场所的全覆盖。针对不同民族文化习俗和不同宗教信仰群体,采取易于被各族群众广泛接受的、喜闻乐见的具有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的宣传手段和传播方法, 让群众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熏陶,在娱乐休闲中培养提升自身法治意识。
加大法治文化进基层工作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专题演讲、讲座、图片板报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活动。鼓励、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化作品。
各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利用现有的宣传专栏或专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强化媒体与群众互动和解答群众法律诉求的功能,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现实、符合实际、更好地服务群众。
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焉耆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焉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党建检查考核中的权重。
四、具体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解和把握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为建设“江南水乡、秀美焉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坚持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维护国家安全、反对民族分裂、去宗教极端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让各族群众知道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学习宣传与促进焉耆县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重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5、大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坚持向全县各族群众宣传“七五”普法规划,让群众了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内容,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宣传形式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做到全体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6、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为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在全社会普遍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气。
7、做好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通过推广应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简称《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治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考勤(积分)、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制度化,努力营造全民学法、遇事靠法、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8、组织好“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大讲堂”、“法治建设大家谈”宣传教育活动。
9、创新工作格局,强化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
一是找差距、添措施。以2015年年底省、市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召开座谈会、分析会等形式,总结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为“七五”普法提供针对性、实效性的良方。
二是走基层,听民意。2016年春节后,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办人员,深入全市各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围绕创新普法队伍建设、落实“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利用“互联网+”开展普法活动、全面深化“法律七进”等核心问题,召开座谈会112次,发出“七五”规划征集意见书3500余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三是开言路,聚民智。依托“资阳司法”微信的公众号、“资阳司法”政务微博,市司法局官方的网站、资阳普法网、在线学法考试网等线上、线下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七五”普法规划建议。征集活动开展以来,群众参与踊跃、投稿积极性高,截止2016年3月9日,共收到意见建议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