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护法小公民的广播稿

王明刚

  甲:奏一曲欢歌,聆听和美之音。

  乙:抒一段心情,感受和美之韵。

  甲: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

  甲: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本次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乙:同学们,明天就是12月4日了,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没错,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作为21世纪主人的我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乙:你们知道吗,下面这几种情况也是违反法律的:

  甲:在我们的校园内,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

  乙: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

  甲:所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乙: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的几种方法。

  甲: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乙: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甲: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乙: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甲: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

  (乙:其实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优秀的小榜样呢,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他们吧,x年级x班xx;

  甲:x年级x班xx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

  甲:是啊,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今天的红领巾广播站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

  甲:愿您每天都有好心情。

  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