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电影芳华观后感

孙小飞

电影芳华观后感1

想要急切看这部片子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俩娃生活还处于适应阶段,腾不出太多的时间去影院看电影,憋坏了;二是之前看过太多冯小刚的喜剧电影,带给我们很多快乐和段子,凡是不是喜剧的电影,实话讲,我个人的偏好上没有太喜欢的,所以,我想看看前段时间“暂停上映”的这部《芳华》是炒作还是部良心片。

文工团的生活显然我是没有经历过的,身边也没有人有过类似的生活经历,只是,在其他的一些小说或话题中偶有听说。所以,我不知道这样大背景的一步片子是否能给我带来很强的代入感。故事的经过我不一一赘述,只想就着剧中的人物来说说我自己的观后感。

一开始,何小萍“自己就像一个笑话一样”的开始了自己的文工团的生活。片子没有啰里啰嗦的背景介绍,也没有虚头巴脑玄幻式的让观众去悟,几个同舍女孩对何小萍的各种看不起让人心里起恨,可恶的高高在上的“高干的子女”把圈层划分的很明确,同是一个宿舍的姐妹,除了穗子,你感受不到接纳和包容。相反,那个时候已经存在了“鄙视链”,而何小萍就是这个鄙视链的最低端。她隐忍着,因为她有一个有“身份”的爸爸,而这个爸爸从六岁已经离开他了,何小萍想念她的父亲,又因为爸爸的“特殊身份”而选择在被别人恶语消费时候保持了沉默。在我的价值观里,我不能够接受对别人撒谎,而当林丁丁质问何小萍是不是穿了她的军装去拍张时,当何小萍说出“没有”的那一刻,我接受了她的撒谎,也替她开始揪心起来,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样更糟的结果等着她。

剧中另外一个主角,刘峰,别人跟他贴的有标签——“活雷锋”。一样的,刘峰也被消费着,只是别人消费的不是他的痛,而是他的“活雷锋”的名号。影片进行到这里,我的心里有点痛,也有点恨,这是我最真实的感受。因为,在我的眼中,刘峰配得上所有这些荣誉,他是个骨子里的好人、善良的人、不求回报的“活雷锋”式的人物。而别人呢,经常在戏谑着他头上顶着的“活雷锋”的招牌,关键,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群体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在现在的这个社会里,不一样吗,你的善意和礼貌,你的群体性的规则意识,这些道德的基础性的东西,不也经常被人嘲笑和嫌弃吗?你开车想礼让行人能够优雅的过去,后面车上不耐烦的喇叭声立马响个没完;你想按规则办事,让整体或者社会更有秩序,马上会有人说你迂腐。痛,痛的是关乎道德的悲凉;恨,恨的是聪明的无耻者的自我感觉良好。

在那样一个年代,爱不像现在这样说的那么随便,它会藏得很深,深的可能错过。刘峰心里就藏着林丁丁的爱,只是,他没有错过表白,然而这个没有错过的表白却是个荒唐的错误。林丁丁说刘峰耍流氓,尽管穗子在回忆中说过后来她理解了林丁丁,理解了她对“偶像”幻灭的失落、恶心。但是,我没有理解,我的理解就像何小萍后来让穗子转告林丁丁的那样,她根本配不上刘峰的爱。因为这件事,刘峰被审查,审查官和陪审员的嘴脸可能被恶意刻画,但是刘峰的反抗看的我痛快淋漓,是的,他们才是流氓!他们不懂真爱!他们在拿真爱耍流氓!

因为此事,刘峰和何小萍的人生开始第一次重大的改变。刘峰因为林丁丁事件被调出文工团前往“伐木连”。临走收拾行李,他要扔掉所有关于“荣誉”的那些东西,不再留恋,也许,他根本不曾留恋。影片中没有情绪化的表达,很平静,但这平静的背后是失望,是幻灭,是心凉。看到这里,我也感觉悲凉,我担心这个善良人会开始选择不善。当然,刘峰没有这样选择,他选择了平静的接受和离开,营队门口,送别的背景音乐响起,让人唏嘘。

也因此事,因为刘峰这样的离开,何小萍彻底心凉。她怎么能够理解,这样一个善良的人,这个无非表达出真爱的人,怎们能够被抛弃。她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对自己前途的放弃,她的心里在激烈的反抗着这个群体。高原上的A角机会,不管如何,也许来自于政委的激励,也许来自于她对战友们的热情所感染,她终于完美的演绎了这个A角。作为时常作为备胎使用的何小萍,尽管圆满的完成了临时到来的表演机会,但是,她要面对的也是离开,只是,她的离开应该也是一种解脱。

刘峰再次出现,已经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场上,当他决定带伤独自留下来看护兄弟们的尸体时,那段旁白的猜测不知道是否准确,但是却异常讽刺。是的,他如果死在了战场上,也许才会被人记住,才会像英雄一样被人记住,甚至,还可能被写进一首歌里,填好了词,被曾经伤害过他的文工团的一名女主唱来不断演唱。这段旁白臆测的是刘峰个人的想法,而我们感受到的确实在现实社会中的一种暗喻或讽刺。的确,你不觉得吗,很多真正的英雄们,更值得全国人民给与关注和致敬的人,却连一个没有多少文化底蕴的娱乐人物而霸屏。英雄,大多战死沙场,他们保家卫国,舍小家而保了大家,但是,他们会被迅速的忘记。

何小萍在战地医院表现出色成为英模,可是她却荒谬的疯了。也许,像影片中说的那样,他被这场战争的残酷冲击着,也许她长久以来被人看低,突然被评为“英模”反差太大而受刺激,疯掉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在她被评为英雄模范的`那一刻,她想到了刘峰,她想到了刘峰的离开,她想到了让自己心都凉了的人和地方。

时代的变迁,影响着这个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影响着刘峰、何小萍还有她的战友们。

只是,影片直到最后,用现实的价值来评判,刘峰和何小萍活的很难。就像何小萍在墓地问刘峰日子过的好不好那样,刘峰说:和躺在这里的战友相比,我敢说过的不好吗?我在猜测,他对这个变迁的时代有怨气吗?不可以有吗?那个曾经直接亵渎了他的真爱,说他耍流氓的林丁丁,早早的、务实的追随一个华侨而去,你能说她过的不好吗?或者,她算过的好吗?那个北京的高干女儿郝淑雯最终和西南军区高干的子弟陈灿“门当户对”的结婚了,可是,他们真的算是过的好吗?是的,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好,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呢,好吗?也许,他们真的觉得很好!他们是“识时务”的人,是走在时代浪尖上的人,他们自然应该被人认为过的好。

最后,刘峰和何小萍走在了一起,没有一纸证书,一对善良的人生活在了一起,过着平和而安静的日子,像影片中说的那样,“他们话虽不多,却显得非常温和“。画面虽好,但是,影片看到这里又添几分悲凉。刘峰当年全能,何小萍练功刻苦,他们这对善良的人应该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应该被时代忘记,甚至被抛弃。

《芳华》结束,剧中人芳华已逝。

电影芳华观后感2

时常都感到冯小刚的诚惶诚恐与自相矛盾。就像他经常语出惊人,但又常常很快认怂,内里其实异常谨小慎微,胆怯又不安。

《芳华》如是。

相比王朔坦然揭露自己青春的狼狈,姜文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中用vo点明回忆总有自我欺骗与自我美化的嫌疑,冯小刚的胆怯,是在于不太愿意承认过往的不堪,希望用感性、暧昧来消解一切,留下“岁月静好”的样子。

《芳华》说是要怀缅青春,但冯小刚真正要怀缅的只是那些青春靓丽的女性,这是他当年可望而不可及的美好。所以这部电影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什么坏人,但凡有一些遭人诟病的行为,比如林丁丁对刘峰的伤害,便马上以穗子这个第三者角度的旁白补充道:“后来,我终于理解(明白)了……”。一切行为都被理解、原谅了,剩下的只有泳池和舞蹈室中摇曳生姿的曼妙身影,风华正茂自不待言。

冯小刚擅于隐藏这种人性的“狼狈”,一如隐匿自己的不堪,就像那个塞了海绵的胸罩,虽然原著中说明了胸罩属于何小萍,但在戏中这段却被暧昧处理了。冯小刚坦言是因为怕令何小萍这个角色显得“负面”,遭到伤害,但其实何小萍在胸罩里塞了海绵,才显现出了她在整个大环境中的自卑和不安,这远比三番四次嘲笑她的体味要有力得多。但冯小刚害怕将这种“狼狈”公之于众,反而何小萍偷了军装去拍照他就大书特书,因为事件的背后有何小萍与父亲的感情线——只要感性上取得共鸣,便令他不再害怕行为本身的“问题”,这是冯小刚电影里一直以来的逻辑,所以他向来热衷用煽情的通俗技巧来营造共鸣,而从不是揭露人性。在感性上获得认同,是他致胜的武器,也是令他感受到安全的砝码。

戏中的男性角色们其实也一样。穗子爱慕的陈灿接受了穗子的金项链做金牙,最后却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的郝淑雯,这个可能是“渣男”的红二代角色在电影中被处理得相当模糊和面目不清,几乎没有什么深入讨论的空间,剩下的只是他爬上坦克举起小号吹响的优美身姿;原著中写刘峰的手摸到了林丁丁的胸罩扣子,林丁丁大喊了“救命”,但在冯小刚的电影中,这段也被隐匿改写了,刘峰这种人性化的举动在冯看来是又一种“不堪”,刘峰在电影中是遭人诬陷的老好人,他太好太善良了,一切都只是打落门牙和血吞,导演冀希望令观众对其产生同情,这是另一种冯氏通俗剧的情感认同。所以到最后,刘峰的一切悲剧似乎只是时代的无奈,其只能选择默默接受,一切都云淡风轻。

我并不怀疑冯小刚缅怀青春的真切,甚至乎他这种对于青春的过分美化我也觉得无可厚非,因为他一直是一个通俗剧导演(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拍一部个人作品或艺术电影),从未是一个锐利的批评家、观察者或作者,他习惯于逃避复杂或负面的人性,他崇尚的是“卖惨”“温情”式的商业逻辑,许是他长期以来的创作习惯和性格使然,就像到了结尾处他一如既往地开始了过犹不及的渲染悲情和大段大段配乐衬底的用力煽情,虽然我十分抗拒这种《唐山大地震》式的催泪方式,但这无疑是是冯在处理电影高潮时最相信的金科玉律。

电影芳华观后感3

在《芳华》之中,这种方式却发生了某种尴尬(一如《我不是潘金莲》),矛盾之处在于这两部电影无法逃避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在《芳华》之中人物有着无法逃避的政治属性(文工团),人物的命运几乎都被时代(政治事件)牵连,而他在美化人物和其背景之余,在处理真正的时代议题时却战战兢兢,想躲避一切这方面可能深入的讨论,排除立场,只希望将一切诉诸于情感。电影中有意思的一场戏是刘峰在海口遭到警方刁难,乍一看似乎冯不再逃避和隐匿,具备了某种现实主义的批判性。但戏中其实聪明地安排了红二代郝淑雯为刘峰出气,怒骂了一句“草泥马”,就像《我不是潘金莲》中塑造了几位高山仰止的清官,意在证明一切都是下面的官僚执行不力,依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这正是冯每次触碰现实议题,总难免遭受批评的原因,因为他看起来那样暧昧不明,立场混乱,让人觉得骑墙。但其实冯一直无意探讨现实,《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与刘峰在警队遭受的不公一样,在冯的思维中都不过是一种“买惨”式制造戏剧冲突和引发共情的戏剧逻辑,仅此而已。

所以我可以想象冯一再遭遇到审查上困境的尴尬和不安之处,毕竟他已经如此小心翼翼,几近温吞。这当然与他希望向观众和评论人证明他不止是一个商业片导演的野心不无关系,他想触碰现实议题,一如他频繁放炮一样,是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但他表面是一个无所畏惧的老炮儿,内里却是一个诚惶诚恐、极度缺乏信心和安全感的人,这是他的矛盾之处,也是作为导演始终无法修正的问题。

这也导致了《芳华》在人物塑造上的单薄,躲避对时代的真正讨论,使得这些人物始终缺乏立体和深度,而只是耽溺于某种美化后的情感之中,不无虚假滥情的嫌疑。尤其是作为时代受害者的刘峰和何小萍,在电影中也只是限于在简单的唏嘘中咏叹,平淡过完一生,将他们的命运就此一笔带过了。

值得一提的还有《芳华》在叙事上的视点混乱,以穗子的第三角度出发,却完全没有塑造好穗子与主角(刘峰及何小萍)在情感上的关系与连结,各自发展,只靠旁白来填补。穗子看起来像是完全不关心刘峰和何小萍的局外人,由她出发去讲这个故事也就失去了意义。就像何小萍交待穗子要告诉林丁丁,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她,但一切跟着就没有了下文。在穗子的世界里,其实只关心陈灿与郝淑雯他们三人的三角情感关系。

说起来这一切不就正像冯小刚的视角么,他拍这部戏其实也只是在乎通俗角度的情感共鸣,并非真正要去关心像刘峰和何小萍这样的悲剧人物或时代议题,在那场很多人为之一哭的文工团解散晚宴上,在驼铃歌的反复咏叹中,是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的,他们就像从不属于文工团一般,在这部文工团的情怀诗中,看似是主角,其实不过是被边缘化、负责“卖惨”的角色罢了。

我不否认《芳华》是近几年冯小刚相对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但他的局限其实依然如故。在一片赞誉声中,也许他愈加意气风发,愈加自信,觉得可以再拍若干部勇敢的“个人作品”,但予我而言,他始终无法完全诚实的面对自己,始终战战兢兢,他的“勇敢”也不过是再拍一部通俗剧让大家哭一场罢了。

电影芳华观后感4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电影芳华观后感5

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