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看古代婚姻风俗
摘要:《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原名《诗》。或者称诗三百,共305篇,全书主要收集了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诗经》的内容包括农事,怨刺,战争徭役,婚姻爱情等等。《诗经》可以说是一轴巨幅画卷,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世态人情,民族风俗都有鲜明的形象。我国古代的婚姻状况在《诗经》的内容中得到了较全面的反应,主要从婚姻的道德观念,爱情的培养过程和最终的形式,古代婚姻风俗的利和弊以及对现世的影响来体现这些内容。
关键词:《诗经》、婚姻风俗、爱情
时代不同,社会风俗不同,婚姻状况也有所不同。今天的婚姻状况和古代的婚姻状况固然有着历史的必然联系。但是,事物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没有静止的江水。因此,时代的变迁,社会条件的变化,同一历史现象的今天和昨天决不是同一个面貌。我们对于昨天的研究,也是为了发展的今天。
一、婚姻的道德观念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直是我国封建社会不可违逆的定格。在封建社会里,婚姻都是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否则就会被视为叛逆的行为,为社会所不齿。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不是封建统治者所创造的,在《诗经》中这一现象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记载。“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这就反映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重要。
在古代,无论是国君,贵族宗室还是平民百姓,违反了这一规定,都是要受到谴责的.。如齐襄公的妹妹文姜本来已经嫁给了鲁恒公为妻,但是她又返回齐国,并且和她的兄长通奸。《载驱》篇中对文姜的迫切返齐之心更是进行了绝妙的讽刺。“鲁道有荡,齐子发夕;鲁道有荡,齐子岂弟”,意思是你看为了及早兄长相会,文姜天没亮就出发了。“鲁道有荡,齐子翱翔”——在那鲁国的平坦大道上,文姜简直像只自由的鸟在振翅飞翔;“鲁道有荡,齐子遨游”,就是说文姜像一条鱼一样肆意游逛。
除了《载驱》这一篇,还有《陈风·株林》是讽刺陈灵公的。《株林》是讽刺陈灵公淫于夏姬的诗歌。夏姬是陈国大夫夏御叔的妻子,生了个儿子叫夏南。陈灵公与夏姬私通,为了掩饰其私通的丑行,就经常找借口去找夏南。“胡为乎适株林?从夏南“,以设问的形式问陈灵公为什么要去株林。”“匪从株林,从夏南”,这句话就说明了陈灵公去株林的真正目的,不是找夏南,而是找夏南的妈妈鬼混。除了国君或者贵族宗室之外,,平民百姓违反了也要同样受到谴责。《卫风·氓》中就是对“二三其德:的负心男子的谴责,而这个负心男子只是一般的男子。
二、婚姻的“马拉松”长跑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爱情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婚姻吧。但在未成婚之前,爱情是需要培养感情的。古代谈恋爱的方式有:自由恋爱和他人作合。而自由恋爱又可以通过约会、出游、会舞等渠道来实现。他人作合主要是指的就是“媒妁之言”
《邶风·静女》就是写了一位朴实的青年赴女方幽会时候的焦虑不安和见面后的喜悦。《静女》全诗分为三个诗节。第一节写赴约,没有马上见到心上人的焦虑心情‘第二节写的是见面后的喜悦’第三节抒写了因人爱物的恋情。
《郑风·溱hui》是一篇写男女出游的诗篇。全诗写了上已佳节青年男女约伴春游、彼此相招,表现了他们性格热情、开朗、大方,精神面貌自由自在的诗篇。
《陈风·东门之枌》则是写青年男女通过歌舞会来寻找情人的诗篇。“子仲之子,婆娑其下”,“不绩其麻,市也婆娑”,“榖旦于逝……”都是写欢乐的歌舞会的精彩描写。
古代成婚的方式有私合、正娶、强占。
私合就是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大雅·生民》反映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后稷是怎样诞生的呢?是因为他母亲姜嫄年轻的时候私合于郊外。周人说姜嫄“克禋克祀”,感动上天,“履帝武敏”,就生下了后稷。在这里,一方面为了表现周始祖的神圣而把他的诞生神化;但另一个方面是因为姜嫄私合于谁都不知道,而后世的周人有了耻辱感之后,不愿意把他们祖先的私合之事说出来,因而编织了一个如此的神圣的神话。
正娶就是明媒正娶。若是贵族女子出嫁,就会写到其夸张、庄严和奢华。“何彼秾矣?唐隶之华?……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这些语句都是写周平王的孙女出嫁时候的豪华奢侈。
正娶除了有骄奢的排场,还有繁琐的礼节。“六礼”是我国古代“明媒正娶”的必经程序。
婚礼有六,即所谓的六礼:
一曰纳彩,亦曰下达,即以言辞下通于女氏;
二曰问名,即问女之姓氏;
三曰纳吉,即卜之于庙,得吉以告女氏。纳吉不仅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依据,而且也把“天神之光”作为依据。
四曰纳币。纳币是中国婚姻习俗中最重要,也是最具特色的一环。因此,中国的婚姻也被称为买办婚姻。
五曰请期,即选择良辰吉日;
六曰迎亲,举行娶亲结合仪式。“六里”之中,迎亲最为重要,也最为热烈隆重。
强占就是用强力手段非法予以占有。《新台》是一首揭露卫宣公劫夺儿媳的讽刺诗。年轻的姑娘本来想要嫁给年轻的小伙子,但是却嫁了个老驼背,癞蛤蟆。
三、古代婚姻的利弊
任何事物都是有其两面性。古代的婚姻也是一样。一方面,古代的婚姻维护了统治者的统治,但是也有很多的弊处。
(一、)大量弃妇的出现
由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的婚姻夫妻之间没有太多的感情基础,只是义务性地结婚生子,而且从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度到封建生活的一夫一妻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只是要妇一夫,并没有要求夫一妇,因此男性过着多妻的生活,这也导致了弃妇的出现。此外,母权制度的颠覆,使女性的地位一落千丈,成为贱奴,成为男性淫欲的工具,生孩子的工具。女性的权利得不到维护,尊严得不到尊重。
(二、)青年婚姻的身不由己
由于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信条的制约,古代很多有情有义的青年都不能总集选择自己的婚姻,而是要接受父母兄弟的安排。他们的婚姻只是父母意志的体现,而不是自己意志的体现。《郑风·将仲子》中的女人公,日夜想念自己的情郎,但又怕情郎来看自己被发现,那样的话就要受到爹娘兄长的骂,巷谈街知。“人言可畏”,不知扼杀了多少追求爱情自由的情侣。而青年婚姻的身不由己,又不知道造成了多少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一样的悲剧爱情。
三、对现世的影响
世界各民族都把缔结婚姻看做人生大事,所以,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部落都有其婚姻的形式。我国古代的婚姻有“六礼“的约束,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现代也有现代的形式风俗。但是中华民族被称为“礼仪之邦”。因此,古代的一些婚姻风俗还是流传下来了。如父母之言,媒妁之命的习俗,直到现在还有“天下无媒不成亲”的习俗。
参考文献:
(1、)《诗经`国风》译注,邓荃译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
(2、)《诗经研究反思》,赵沛霖编著,天津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