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原文及翻译

刘莉莉

《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原文及翻译

  作品介绍

  《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的作者是孟浩然,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0卷第33首。

  原文

  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

  作者:唐·孟浩然

  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

  孝廉因岁贡,怀橘向秦川。

  四座推文举,中郎许仲宣。

  泛舟江上别,谁不仰神仙。

  注释

  ①张参:父张朏,开元中为泾州别驾。朏为柬之之侄,襄阳人。说详《全唐诗人名考证》。明经举:参加明经科考试。泾州:治所在今甘肃径川县北。觐省:拜望父母。

  ②彩衣:同“采衣”。《仪礼·士冠礼》:“将冠者采衣纷在房中南面”。注:“采衣,未冠者所服”。

  ③承欢:指侍奉父母。

  ④孝廉:应明经试者之称。每年州举秀才、孝廉送尚书省参加考试,称岁贡。

  作者介绍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孟子第33代。本名不详(一说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

  孟浩然是唐代第一个倾大力写作山水诗的诗人。他主要写山水诗,是山水田园诗派代表之一,他前期主要写政治诗与边塞游侠诗,后期主要写山水诗。其诗今存二百余首,大部分是他在漫游途中写下的山水行旅诗,也有他在登临游览家乡一带的万山、岘山和鹿门山时所写的'遣兴之作。还有少数诗篇是写田园村居生活的。诗中取材的地域范围相当广大。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

  繁体对照

  全唐詩卷160_33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泾州觐省孟浩然

  十五彩衣年,承歡慈母前。

  孝廉因歲貢,懷橘向秦川。

  四座推文舉,中郎許仲宣。

  泛舟江上別,誰不仰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