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原文和译文
强项令选自《后汉书》
[董宣]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
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宜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日,“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 ”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宜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勅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桴鼓不鸣董少平。 ”
【注释】
1、《后汉书》——南朝刘宋时范哗编著,原有十纪八十列传,共九十卷。北宋时,把晋司马彪所著《续汉书》八志三十卷,合编成为现在流传的《后汉书》,两书合为一百二十卷。本篇选自《后汉书?董宜传》。
2、董宜——字少平,河南陈留人。东汉光武年间,曾任北海相,以打击豪强闻名,桩光武帝征为洛阳令。
3、洛阳令——后汉首都在洛阳。洛阳令即首都地方的行政长官。
4、湖阳公主——光武帝刘秀的胞姐。
5、苍头——奴仆的通称,是从秦代“黔首”演化而来的。因为劳动群众面黑,头戴青巾,故称苍头。
6、骖乘——即陪乘。古时乘车,向导居左,御者居中,另有一人居右陪乘,叫骖乘。骖音参(can),驾车的`马。
7、数——音署(shu),列举、责备。
8、格杀——声杀。旧时代把行凶,拒捕或违犯禁令的人当场打死,称作格杀。对于上述行为,不以杀人论罪,故称“格杀勿论”。
9、箠——音垂(chui),鞭子。这里指杖刑,用木杖鞭打犯人。
10、楹——音盈(ying),殿堂前的明柱。
11、黄门——在宫内侍从皇帝、传达沼令的官贝,为首的称黄门恃朗。后汉时黄门多由宦官担任,以后通称宙官为黄门。小黄门,即小太监。
12、文叔——光武帝刘秀,字文叔。
13、白衣——古时未能取得功名,或者罢官归里的人,都叫白衣,相当于现代的老百姓。
14、勅——音翅(chi),皇帝的诏令。
15、强项——脖子硬,不肯随便向人低头。“强项今”是刘秀赐给董宣的称号。
16、悉——垒郎。
17、班——分发。
18、桴——音忱(fu),击鼓槌。
【译文】
光武帝召任董宣为洛阳令。当时湖阳公主的仆人白天杀了人,因为躲进公主府,官吏无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时候,又叫这个仆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门亭等候,他见到公主的乘车走过来,就勒住马纽叫车停下来,用刀画地不准再走,大声责备公主的过错,喝令仆人下车,当场杀死。
公主立即回宫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帝大怒,召见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头说:“请让我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你想说什么?”董宜回答:“皇帝神圣明智,使汉家天下得到复兴,可是却放纵奴仆残害良民,这又怎能治理国家呢Y我不须用杖打,请准我自杀!”随即用头撞柱子,流血满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监拉住董宣,叫他给公主叩头认错。董
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头,董宣用两只手支在地上,始终不肯低头。公主对光武帝说:“文叔当老百姓的时候,保护逃亡的人,官吏不敢进门抓人。现在当了皇帝,还制服不了一个小地方官吗?”光武帝笑着说:“做皇帝和当老百姓可是不二柞呵!”于是赐予董宣为“强项令”,赏钱三十万,董宣把它全部分给了下边官员。从此,他打击豪强,那些豪强没有不心惊胆战的。京城里称他为“卧虎”,歌颂说:“桴鼓不鸣董少平。”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
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
译文:
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圉地人。……后来被特例征召为洛阳县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于是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无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门,而用这个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门外的万寿亭等候,拦住公主的车马,用刀圈地,大声数落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帝极为愤怒,召来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头说:“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话?”董宣说:“皇上您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来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请求能够自杀。”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着董宣,让他向公主磕头谢罪,董宣不答应,光武帝命宦官强迫他磕头,董宣两手撑地,终究不肯就范。公主说:“过去弟弟做百姓的时候,隐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门。现在做皇帝,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着说:“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样。”于是下令放了董宣(注:“强项令”即为“董宣”),赏赐了他三十万钱。董宣把它全部分给手下众官吏。从此捕捉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之人,没有谁不害怕得发抖。京城称之为“卧虎”。人们歌颂他说:“没人击鼓鸣冤的是董宣。”
董宣当了五年洛阳县令。七十四岁时,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见布覆盖着尸体,董宣的妻子和儿子相对而哭,家里只有几斛大麦,一辆破车。光武帝知道后很伤心,说:“董宣廉洁,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经做过俸禄为二千石的官员,便赏赐系印钮的绿色丝带,并按大夫的礼节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