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买卖合同汇总七篇

孙小飞

买卖合同 篇1

  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2 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日 年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重庆市九龙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开县黄桷树食品超市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大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20xx年8月28日止;

  二、产品名称:品种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产品名称:大米(籼米);

  2、品种:九龙山大米

  3、单价:暂定4.25元/kg,以后每季度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4、规格型号:5kg/袋/、10kg/袋、25kg/袋

  5、产品数量:依据实际数量

  三、产品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产品的等级:一级,保证袋装大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xx;如果是农户供应的散装大米,保证大米无农药、无污染、优质、安全、卫生。

  四、产品送货标准

  甲方提供小样品两份,每袋5kg,双方认可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持一份样品,乙方凭样品收货。

  五、结算方式:

  甲方货物经乙方管理人员验收、安全质量合格、数量金额无误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

  六、包装形式:编织袋,5kg/袋、10kg/袋、25kg/袋七、交货地点:开县黄桷树超市

  八、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送货;

  九、运输方式:甲方用专用安全卫生运输车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 篇3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订购花卉,经双方协妥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交货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三、交货地点:

  四、货款支付方法:货物送到、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发票。凭发票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五、包装方法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按相关标准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损坏不超过1%。

  六、运输方法及费用:汽车(箱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具体数量及日期,双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前2-3天协商确定。

  七、货物质量:花卉种植后10天内,如非甲方养护原因、及自然灾害导致花卉损失的,由乙方无偿补齐部分的花卉数量。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提供货物,乙方需支付相应货物价款的30%违约金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肉菜粮放心工程”,加快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经营,实现无公害蔬菜的定点销售,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

  第一条乙方供应的蔬菜名称、品种、总数量、及分批交(提)货的数量、时间:

  蔬菜

  名称品种产地商标计量

  单位总数量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月日数量月日数量月日数量月日数量

  (如此表空格不够,可另附纸)

  1、乙方供应的蔬菜应符合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

  2、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______%执行。

  第二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检验方式及标准:

  按照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甲方所在市场开办单位或法定检测机构现场取样,依照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四条结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后的括号内打)

  1、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每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_____日内结算并支付菜款()。

  2、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在最后一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_____日内进行各批累计结算并支付菜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市场内设立的无公害蔬菜销售区销售,并设立和标明无公害蔬菜产品标志(产品注明产地或生产菜农姓名),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

  2、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必须按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委托检验。验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压低价格或拒收;

  3、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菜款;

  4、对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农业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

  2、生产过程中要接受市(县)农牧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部门或蔬菜专业指导所的技术指导,推广优良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得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出售的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

  3、按照约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将无公害蔬菜供应给甲方;

  4、乙方应对生产的无公害蔬菜的质量负全责,对经市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要自行退出市场,予以销毁,不得再流入其它市场销售。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或故意压低价格、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结算或不按约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权拒卖,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_____%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应向甲方偿付欠交蔬菜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在未完成合同数量前,擅自出售的,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违约论,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送交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摊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二处山林,座落在黄沙累村三组。(小地名枫木山、过水冲水沟上)。经甲乙双方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共同协商,自愿买卖二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后乙方、土地权属方的管理、处置、收益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买卖山林四界权属份额。第一处山林。小地名:枫木山。山界为:东至岚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顶,北至岌下河(蒋汉阳屋南边岌)。此山面积为三十一亩。甲方土地权占十五点五亩,权属内所有杉松全部卖给乙方;尚仁里乡卿家巷村五组所占十五点五亩,被甲方租赁所造林杉林权属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附后为证)。第二处山林。小地名:过水冲水沟上(邓家屋后右边进家冲)。山界为:东至大岌龙玉青山,南至岌邓姓门口村公青山,西至邓姓家挑水吃水沟,北至漕卢宗豆山,此山面积为四十一亩,土地权属为尚仁里村八组。甲方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件附后为证)。

  二、 买卖管理年限。上述二处山林的权属、管理、采伐期限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底终止,为期拾陆年。买卖期内四至界限内所有杉松均归乙方所有,采伐时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现象和合同期内山林所发生的天灾人祸,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 采伐时分成约定。按甲方与土地权属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规定分成。本合同期内有关采伐修山抚育、间伐所需要的费用乙方必须与土地权方协商按分成比例分担,甲方不负任何经费。

  四、 土地、分成纠纷责任。若甲方租凭土地造林时,与山林权属方没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时,土地权属方提出与本合同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权属另有其人)等,买卖期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与土地权属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但任何责任。

  五、 上述二处山林买卖价值。(甲方:刘吉生所占土地权属山林、租凭土地造林所占份额)总价值壹拾陆万贰千圆整(1620xx.00元)人民币卖给乙方。不含土地权属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额。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组代表、尚仁里村八组代表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额一付清给甲。

  甲 方 代 表签章:

  乙 方 代 表签章:

  在 场 人签字: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一,本协议是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协议示范文本。无锡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协议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协议内容,对本协议中固定内容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无锡市房产管理局咨询。

  三,协议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协议中的固定内容不得修改,下划线处和附件空白处的文字输入,【】的内容选择,应当由协议双方自行约定。

  五,协议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依托无锡市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修改,校对协议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确认无误后由网上签约受理点提交网上备案并即时打印协议文本,经买卖双方签章生效。

  六,本协议文本固定内容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协议编号: )

  协议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证件类别: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

  【3】坐落: 区

  【4】建筑面积:

  【5】房屋用途:

  【6】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协议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成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选一项)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贷款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首付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时,支付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其他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出卖方应当在 前,将房产交付给买受方。房屋移交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第五条:按下列第 款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六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协议后 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六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 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双方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则在有效期内出卖方同意买受方单方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协议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

  买受方约定共有人之间的房产份额。具体为:

  第八条:关于车库(车位)归属的约定

  第九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该房屋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条:关于买卖税费,佣金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出卖方/买受方】自愿承担本应双方缴纳的`税费。

  2,房屋买卖代理佣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买,卖双方未曾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出卖方应保证上述房产的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卖方该房产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出卖方承担,由此给买受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方负责赔偿。

  若出卖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交付房产或买受方不能按协议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则由违约一方按日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若买受方悔约,应书面告知出卖方,出卖方应在 日内将买受方的已付购房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方,但买受方应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出卖方。若出卖方悔约,应书面告知买受方,并在 日内将已付购房款返还给买受方,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买受方。

  出卖方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户口迁移等手续时,应当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 。

  其他:

  第十二条: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款方式解决:(仅选一项)

  【1】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在本协议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选择,输入部分的文字与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5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文本由出卖方 份,买受方 份,房屋登记机构1份,契税征收机关1份,地方税务部门1份,

  份,电子文档存入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数据库备查。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协议备案系统备案打印并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及装饰情况

  附件二:补充协议

  共有人信息栏:

  出卖方共有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买受方共有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证件号:

  其他:

  出卖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买受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拥有住房一套。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转让于乙方。

  3、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处集资房房屋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76.9平方米。面积如有不符的,无论实际面积是大于还是少于76.9平方米,甲乙双方均同意接受,均不得以建筑面积大于或少于76.9平方米为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三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行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房屋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时甲方积极配合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并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第一条第一款集资房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四条、集资房款

  甲方以人民币的总价出让其集资房予乙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于20xx年月日,先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同时甲方将房屋及该房屋相关的手续、证件交给乙方。至甲方于20xx年10月1日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时,乙方将余款人民币付给甲方。

  第五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共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第六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过户之前,由于乙方原因,需将房屋转让于第三方时,甲方必须应乙方要求,按本合同格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乙方:

  证明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支付的购房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承担与甲方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后12日内交付房屋给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协议签订后,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意一方以本合同无效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须赔偿对方万元经济损失。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共有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且本次交易的集资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涉案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