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文汇编7篇

莉落

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医院

  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本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工作地点为。

  2、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合理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3、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指令性任务、日常性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4、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5、乙方在聘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在聘用期间须有高度责任心,如违规发生纠纷及事故者,视岗位及轻重不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内部处罚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及职责不同,按甲方相关工资规定执行。

  2、甲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3、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福利待遇及岗位津贴。

  4、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及学习的岗位及必备的办公场所。

  6、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

  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终止、解除、变更与续签

  1、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其中包括试用期(前三个月)内如一方有异议,则合同终止执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2)严重失职、误职或违法乱纪,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旷工或以不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5)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

  3、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应填写聘用合同变更书。

  4、劳动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本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双方另行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呢?

  案例:

  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怎么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

  我们的观点: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地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乙方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但甲方支付的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乙方的技能水平,实际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工资亦可作相应的增减。

  第七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秘密(包括乙方个人隐私及甲方商业秘密),除为对方授权或法律强制程序不得为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披露。反之对于此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披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如有涉及违例行为,公司即可依据相关条例对员工实施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丙方) 。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台州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1-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满后,有以上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其中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 -3-

  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经有关部门裁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丙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在派遣期间或离职后,若因个人责任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一切后果。乙方可与丙方就具体经济责任订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台州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台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兹有我单位员工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就职本单位,现因下列第 项原因与本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 1、劳动合同期满的;

  □ 2、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3、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

  □ 6、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 。 为该员工办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手续之需,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当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比较是关系自身权利的合同,即使是在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我们注意的。究竟续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续订劳动合同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不是我们认为的按照之前劳动合同的内容重新签一次字。许多时候由于现实情况的改变,导致了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也要做出相应的改变,这个时候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您在续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被侵犯的了权益,请您及时联系律师。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文书送达地:同身份证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号码:

  人员类别:□本地城镇 □本地农户 □外地城镇 □外地农户 □其他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控制在4小时以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与乙方自身条件,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工作岗位之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按照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工作流程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根据岗位职责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内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且甲方发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工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全部劳动报酬。

  五、甲方依法无需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仅仅只需为乙方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受当地政策因素影响,甲方无法单独为乙方申报缴纳工伤保险。

  经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主持协调,甲乙双方经多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20xx

  年5月份起,甲方为乙方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从其应得的劳动报酬中扣除其个人应负担部门的社会保险费。

  六、甲、乙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亦无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条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或者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手续,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向乙方邮寄送达文书,不论乙方是否实际收(看)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当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本合同的签订属于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补签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均已结清,且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补缴20xx年5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之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双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执行期间,若此合同或依据此合同订立的文件中某些条款因为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变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不得代签和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