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模板十篇

马振华

劳动合同 篇1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兼送货员。

  二、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即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六、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七、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次扣减当月工资200元。

  八、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九、乙方经甲方聘用后,乙方找________做为自己的担保人。

  十、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则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 __元,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十二、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乙方应按公司要求,按时将货物运送达到指定地点。无货所送之时,乙方工作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

  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未通过甲方进行的试用期考核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岗位、地点与薪酬待遇

  1.岗位:;工作地点:。

  2.薪酬标准:每月人民币元;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3.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按国家规定执行。

  5.劳动纪律;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三、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1.乙方要求甲方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按月支付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费用¥元,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任何原因发生补缴事宜,则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返还给甲方。

  2.如甲方为乙方出资购买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则一旦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事宜,保险赔付金额应计算在甲方的赔偿金额之中。

  四、特别约定

  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续延,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 篇4

  日前,人事部决定,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高不超过1年,期间可享受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

  而几天前,全国人大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其中对试用期做了规定,“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见习期和试用期到底有什么区别?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有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使用见习期的概念,一般为1年;有的企业在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中,都使用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而两者似乎都有法可依:前者依据人事部门的规章,后者依据《劳动法》。而尴尬在于,个别企业为节省开支,延长新雇员工的试用时间,恶意使用见习期的概念,甚至在1年的见习期间,随意解雇员工,不付给任何补偿。

  为什么会出现法律错位的情形?笔者在人事部门的政策法规中查到:见习期是计划经济时期,人事和教育部门专门针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时间,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一种做法。但到了90年代,双向选择和自由择业成为主流就业模式,原劳动部于1995年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不过,见习制度并没有因此而被废除。相反,在今天,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紧张,为了延长毕业生找工作、保留户口档案的期限,也为了强调地方政府承担就业责任,人事部门开始重新强调毕业生见习制度,但为避免与试用期的时限冲突,做出了时间一般为半年的规定。

  应该说,政府促进就业的为政思路,值得肯定,而力避与《劳动合同法》冲突的立法精神,更难能可贵。毕竟,在立法实践当中,政策与法律打架的事情并不少见,既有部门立法的惯性思维所致,也与政策讨论与监督不足有关。而此次,人事部门能及时调整见习时间,使其与试用期一致,是践行法治的一步。不过,笔者建议,我们能不能让工作更进一步,把见习制度直接纳入《劳动合同法》?

  要知道,已有的见习制度除了与试用期时限不一致,更重要的,还有权利与义务上的差别: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对单位无约束力,如果单位认为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不合格,可以延长见习期,或者做出辞退处理。而试用期对劳资双方都有约束力,在试用期内,劳方可以随时辞职。法治最为关键的一个原则,就是平等,不能同一个人,根据A法,享有5分权利;而根据B法,享有10分权利。这会导致公众无所适从。

  而且,随着人才流动市场化越来越明显,除了公务员等少数职位可以解决户口,大部分毕业生都进了企业,很难解决户口,这一点在北京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与当初设置见习期的大环境已经完全不同。所以,为了不给法律留下漏洞,不妨将见习制度写进《劳动合同法》,且只适用于进入特殊岗位;将试用期作为一般制度,见习期作为例外。这样,既照顾了特殊情况,又能避免法律冲突,实为一举多得,利好多多。

劳动合同 篇5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住所

  乙方: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 (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 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 日至(上个月/当月)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章)

  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

  (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 方: 乙方(姓名) (签字)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在试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5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后,需将客户转交于公司,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方可离职;如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按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薪资结算;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有追偿权利;

  6、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80%.双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详见附件保密与竞业限制)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劳动合同 篇9

  1、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2、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的存在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劳动法律关系都是以劳动合同为中心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这些条款的落实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化,也是防止纠纷发生和解决纠纷时重要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