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招 用 人: (以上简称乙方)
因工作需要,经协商,甲方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用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二、工作任务
乙方主要负责 (以下简称 ) 等日常清洁工作,主要包括:
办公楼一楼卫生间、洗刷间,二楼卫生间、洗刷间、走廊、楼梯、扶手;
宿舍楼一、二楼卫生间、洗刷间、走廊、楼梯;
甲方或管理处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时间
乙方每天于上午8:30、下午13:00各清扫一次卫生,经管理处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离岗。
四、工作要求
日常清扫要做到卫生间、洗刷间、走廊、楼梯、扶手等部位无杂物、无灰尘、无异味、无水迹。每个周二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除日常清扫外,确保卫生间便池、门窗、隔板、墙壁、玻璃等部位无卫生死角。
五、工作考核
负责乙方的考核管理工作,每日安排卫生管理员监督检查并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按量打扫,必须提前向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工作时间或由乙方找人代为打扫。乙方每少工作一天或每次检查等次为“不合格”,将扣除乙方15元工资。
六、劳动报酬
甲方以月为单位发放乙方的劳动报酬,下月发放上月的工资。乙方全月工作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方可发放全额工资,否则将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扣减。
七、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利益,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八、合同中止或变更
1、乙方工作态度恶劣,打扫卫生多次不合格,或存在参与、支持有损甲方或管理处安全、利益、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甲方强行变更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任务,或拖欠乙方工资达一月以上,或存在其他有损乙方安全、利益、形象的行为,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变更本合同需协商一致,另签订的副本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