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租赁合同四篇

阿林

土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住所: 元堡乡东槽村十一组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以家庭承包经营所具有经营管理使用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其位于_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组的________亩(详见下表)

  租赁土地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期内第一个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第二个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从第三个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结束)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支付第一年租金__________元,从合同期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均在春节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租赁±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条件,使乙方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乙方有权无偿利用村组内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权得到甲方村组的供电,电费按成本价计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 —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 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 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 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______元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村委会):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的土地租赁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丙方(村委会)同意以及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荒地_____亩,水塘面积______亩……。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租赁时间共______年,从二零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之日起30日内续订租赁合同,在此期间内,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1、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甲方应该在二零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土地交付给乙方,乙方应该对该土地的面积及质量等进行验收。

  2 、若乙方发现该土地面积小于双方协商约定的面积,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差额面积的土地,并且该补足的土地要毗连原交付土地从而形成一个整体。

  3、若乙方发现甲方交付的土地存在重大缺陷,可能致使乙方的生产及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4 、若乙方发现甲方交付的土地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给乙方的生产及生活带来一定困难,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缺陷或减少租金。

  第五条 对该土地及其配套设施的约定。

  1、甲方应当保证该土地及其配套设施能满足乙方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具体包括供水设施______,供电设施______,交通道路设施______,以及其他的生产生活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2、水费及电费的价格应当按照当地普通居民的水电费价格计算。水费及电费的支付方式和交付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由乙方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将本月的水电费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乙方在支付水电费后有权要求收费方开具发票或缴费凭证。

  第六条 该土地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

  1、甲方维修范围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对于应当由甲方负责维修的项目,而甲方又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维修义务的,则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该土地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七条 该土地及其配套设施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1、乙方出于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可以对该土地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必要的改善或增设他物,所需费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对于由乙方出资建设的部分,乙方享有所有权,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当按照市价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从而取得该部分的所有权。

  第八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该土地及其配套设施获得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甲方对丙方(村委会)及其他地方机关所承担的义务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十条,甲方和村委会对乙方合理权益的协助与保护。

  1、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土地及其配套设施享有自主的使用权。

  2、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收回该出租土地,不得再将该土地转租给他人。甲方应当保障乙方对所租赁的土地及其配套设施享有自主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对该土地主张权利。

  3、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内,丙方(村委会)应当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及生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设施。丙方(村委会)与甲方之间的义务关系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丙方(村委会)不得将本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强加给乙方。

  4、乙方因正常生产生活需要而进行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或添置设备时,需要甲方及丙方协助的,甲方及丙方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第十一条 政府征用及补偿分配

  1、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在整个租赁期间内对该土地享有自主使用权,如果政府以征用或其他方式收回该租赁土地及其配套设施,则甲方应该退还剩余期限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在因政府以征用或其他方式收回该租赁土地及其配套设施后所支付的补偿款项中,对于乙方出资建设或添置的部分,其所得的补偿款应该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依法向漯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

  2 、若甲方的违约行为使得乙方的生产及生活无法进行,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受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丙方(公章):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代表人:

  村委会:(章)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上海昊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王广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前路688弄6号

  丙方(担保方):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承租乙方土地使用权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土地

  1、甲方承诺对依据本合同出租的土地(下文称租赁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且可以出租。保证租赁土地上没有抵押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甲方确保租赁土地的用途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满足乙方的用途。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保留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3、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大写):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见附件一)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甲方交付租赁土地前,应当清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阻碍物,保证租赁土地或租赁土地周围一定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矿藏。

  5、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出租土地登记等一切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届满后,本合同自动延续10年。

  2、租赁期限内,除不可抗力,并足额补偿乙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外,甲方不得基于任何理由,解除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土地,批准的用途为太阳能电站建设用地。

  2、乙方承租土地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及附属设施建设。租赁期间内,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总面积计算,单位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年元(大写:)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租金中含有土地使用税、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税和费。

  2、承租期间内租金不变。

  3、租金按年支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日期以项目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后续每年租金按每年第二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支付,乙方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支付本年的租金。

  4、支付金额以项目实际使用面积支付对应等额租金,甲方应在租金支付前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发票。

  第五条 转租和优先购买权

  1、租赁期间内,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乙方可以转租。

  2、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租期届满和续租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年限届满后,合同条款不变,自动延续10年。

  2、续租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至迟须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如非城市规划拆迁等特殊原因,甲方应同意乙方的续期要求,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与乙方签订续租合同,乙方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担保

  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为乙方提供保证,若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的,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如实告知乙方租赁土地规划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对租赁土地没有出租权或租赁土地上有文化古迹、矿藏,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租赁土地使用权已为第三人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经营利润损失),若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租赁土地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超过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租金的,每迟延一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滞纳金。

  5、乙方使用租赁土地进行国家禁止性行业或限制性行业但又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6、租赁期届满后,乙方不能及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以约定租金标准按日计算租金。

  7、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乙方损失(直接损失,经营性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