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孙小飞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书

  甲 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规范的约定内容。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乙方明确要求与甲方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乙方确认签字: )

  PS: 尽量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举证责任过重

  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PS: 一般为1-2年,出了增强员工危机意识之外,关键在于更好地实现新陈代谢。 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PS: 2个月或者可以不设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不降低乙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薪金标准的条件下,乙方服从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安排、调换。

  甲方以通知的方式对乙方工作岗位的安排、调换进行指示。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有关不同岗位的工作完成程度判断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中的企业章程制度为依据,劳动者应当在充分阅读、理解企业章程制度后签订本合同。

  乙方未达到所处工作岗位相应的工作完成程度判断标准,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将依照法律规定,在不保证维持乙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薪金标准的条件下,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直到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各种培训需要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重要补充。

  PS: 确定岗位标准才能证明是否胜任,如打字员的打字测试,对结果的签字,营销人员的最低月销售额,本人的确认签字……

  第四条 因甲方所属分公司、分店等经营场所较多,乙方服从甲方在哈尔滨市区范围内所有分公司、分店等不同工作地点的安排并不定期地在各个分公司、分店轮换工作岗位。

  甲方以通知的方式对乙方工作地点的安排、调换进行指示。

  甲方保证在工作地点变换时不降低乙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金标准。

  PS: 只要保证不降薪,这种适应连锁店方式的用工合同在法律上就是站得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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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双方协商安排。 这种选择性条款必须具体其中一项,而不是多项都摆在合同中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填写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 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 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PS: 这种选择性条款必须具体其中一项,而不是多项都摆在合同中 第十四条 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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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标准在具体的时点进行协商。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

  是否考虑过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更新情况应向乙方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产生约束力。乙方以在上述规章制度书面形式上签名或者盖章作为已经完全阅读并且清晰理解全部规章制度内容的意思表示。

  必须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否则劳动者将以不清楚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作为抗辩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可能或者已经给企业声誉、管理秩序、经营环境、经济收入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追偿等同时享有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法律权利。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不同的劳动者和劳动岗位,条件要打印具体内容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并不能因此免除因为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可以因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依法对乙方提供帮助。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部分的具体法律责任一律简写或者模糊,因为都是对企业不利的'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与甲方订立本合同时,应当保证自己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未如实履行保证责任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第三人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同时享有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直接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想要另行约定的事项最好融入到合同上述条款中,没必要单独列明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黑龙江中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同时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稳定、确切的联系方式,并且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地址或者联系方式不确切或者已经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的,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

  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约定试用期限为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后,同意招(聘)乙方为本单位员工。乙方同意在_______岗位,承担_____工作任务,为_________工种。

  乙方应努力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______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甲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按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6、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乙方自觉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8、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_乙方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工休制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执行。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试用期内乙方月工资定为__元,试用期满月工资定为__元(不含奖金、津贴、补贴)。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甲方可视经营情况和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收入。

  4、甲方必须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日为发薪日。

  5、甲方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经营)休息办法。

  第六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全市统一规定按期(月)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甲方应积极负责治疗直至医疗终结。 治疗期间为乙方据实支付医疗费,按月支付全薪;伤愈后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工死亡者,由甲方负责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一次性工亡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患病或因工负伤,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 479号)和《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 236号)等规定执行。

  4、甲方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如下补贴___________5、乙方为已婚女性的,享有孕期、产期、哺乳期及计划生育等假期和工资待遇。

  6、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视为有薪假期。

  7、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

  第七条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双方约定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终止:_____________(二)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下称“劳动合同”),现就劳动合同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岗位和内容

  1、乙方担任劳动合同约定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实际表现、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地点。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甲方总部制定颁布及不时依法修改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阅读并同意甲方制订的上述规范。

  二、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报酬,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2、双方约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及其他工资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点、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需按公司规章制度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被批准后有效,甲方将安排乙方调休、补休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基于工作目标的完成),试用期为 6个月。

  3、乙方转正后,乙方工资为:基本工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及其他工资 (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点、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需按公司规章制度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被批准后有效,甲方将安排乙方调休、补休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基于工作目标的完成),考核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0%,具体考核办法根据绩效合同执行。

  三、休息、休假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体休息时间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处外地,允许乙方将日常公休积攒累计,每年视工作情况申请带薪探亲假。

  2、乙方工作满一年,按国家规定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年假不允许跨年度累积。当年年假未使用完毕,员工最多只能将5天的剩余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四、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并修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甲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亦认可并遵守甲方不时制定或修订的在甲方公告栏或OA办公系统公告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

  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造成第三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代乙方向第三人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否则应当按照乙方在甲方的连续12个月工资收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区域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甲方同类竞争性质的餐饮服务或食品业务,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其他任何全职、兼职工作。

  (2)、乙方离职(含辞职、解聘、开除、调离、自动离职等)两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锅类企业(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提供服务,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共同生产火锅调料、肉业加工及相关产品或经营火锅类餐饮业务,不得在甲方自营店所在地经营火锅行业。乙方因履行此项义务造成失业时,经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在半年内,甲方按乙方离职前标准月薪的50%给予乙方生活费补偿,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应当严格保守甲方薪资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打听他人薪资,也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乙方如为负责计算薪资、审核薪资、发放薪资及相关有知薪权的人员,非经甲方书面核准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人薪资。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甲方可对乙方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中途离职人员,不享受年终奖金、考核年薪及效益奖等,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股份。

  3、乙方从甲方领取财物、资料等,应当办理领用手续,即领用登记。当乙方离职时应当办清下列事项:

  (1)档案清,即乙方应当向有关部门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资料、材料等,特别是载有公司重要信息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

  (2)财物清,即乙方应当向管理部门归还所有属于公司任何财产或资产(低值易耗品除外),并与财务部门办理损失处罚、赔偿扣款等的结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五、保密责任

  1、乙方在所任岗位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在受聘期间知悉或持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其职责不需要知道该保密信息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公布、传播、传授、复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职责要求或甲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信息,应当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办理备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或将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资料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记录、图纸、笔记、客户名单、技术信息、财务报表和甲方市场信息等,立即全部归还给甲方。

  2、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指:

  (1)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和策略、管理方法、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设计、创意、技术秘密、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并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成果),无论是否已申请法律保护,无论其是否有商业价值,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 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是持续有效的,不因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失效而失效。

  六、培训约定

  1、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也可以申请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培训。乙方取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培训后必须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简称必须服务期)。必须服务期的具体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在培训协议中约定。在必须服务期内,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服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在培训前协商约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七、合同变更

  在合同期内,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就变更的内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八、合同解除

  1、除劳动合同或本补充协议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双方依据第六条约定变更协议的,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劳动合同解除。

  3、乙方在简历或应聘时提供虚假信息而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机构调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岗位,乙方不能满足的,;

  (2)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对乙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乙方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劳动合同》和本协议都没有约定的,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

  2、《劳动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与乙方此前签订的其他的劳动合同均已终止或废止,且无任何劳动争议,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为准。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企业): 乙方(劳动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劳动合同证明书

  XXX 同志与 XXXXXXXXXXXXXX(单位)于20xx年 X月X日签订的 X年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 X 日止),现因下列第 4 条原因: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决定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个人决定终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未满,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未满,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决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一方如果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服的,可在收到此证明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签章: 个人同意签字:

  20xx年XX月 XX 日 年 月 日

  送达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书一式七份,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工资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失业职工管理处、本人档案 各一份。

  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档案交失业职工管理处。

劳动合同 篇5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据此规定,国家机关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被辞退或开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另外,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进行的非全日制用工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劳动合同。”据此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行为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二、关于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然该条没有明确规定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对此作了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据此规定,有学者认为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已经很明确,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月的次日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为止,其计算期间没有上限。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二倍工资的计算起止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最长不超过11个月,而不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月的次日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为止。

  部分学者对二倍工资起止时间的计算是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孤立理解造成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此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视为其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超过一年的时间应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用人单位无需再向其支付二倍工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在满一年之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最长不超过11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仅要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还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即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