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买卖合同汇总7篇

张东东

车辆买卖合同 篇1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事宜,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车辆的基本信息

  车辆转让协议书车辆转让协议书

  二、车辆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确定车辆的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乙方需要在20xx年1月23日前性付清总价款。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3、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

  四、免责条款

  1、因北京市车辆限购政策缘故,该车辆转让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暂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等车辆过户条件成熟时,再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自20xx年1月23日起,该车即交付给乙方,此后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车辆维修以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费用。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且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和责任。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时间:

  乙方

  时间:

车辆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xxxxxxxx轿车一辆出卖给乙方,车牌号:xxxxxxxxx车辆型号:xxxxxxxxxxx,车辆识别代号:xxxx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xxxxxx,行使里程数公里。该车辆无任何经济债务纠纷,无抵押、质押、司法查封。

  2、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对车辆状况已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确认,并对车辆状况完全充分知晓,并同意按照车辆现状购买。

  3、按照车辆现状,甲、乙双方商定该车辆转让价格为叁万伍仟元整(¥:35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车款给甲方。

  4、在乙方全部支付车辆价款后,甲方将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车辆交付后,该车辆产生的一切问题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因车辆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

  6、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时____分之前,有关该车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纠纷、违章和罚款、扣分,由甲方负责处理;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纠纷、违章和罚款、扣分,由乙方负责。

  7、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车辆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万元,数量:_________台,总价: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1.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台州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奥利汇银秦皇岛分公司

  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泛亚大厦3单元8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售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将 ____________牌 __________ 型____________ 车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辆,出售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 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甲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乙方不向甲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交车前的违规违章使用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承担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如该车交付后,甲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乙方无关。

  6、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奥利汇银秦皇岛分公司 乙方(售车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协议签订地点:

车辆买卖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__________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__________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车辆出售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委托出售车辆厂牌: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 牌照号:_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千米。

  二、委托出售车辆及车辆手续详情见附件(一)寄卖车辆情况表。

  三、委托日期:自______年_ _月___日 至 __ 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预售价格: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五、付款期限:车辆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变更完成或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七、过户手续包括:车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公章)、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过户票)、机动车购置附加税凭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车船使用税凭证、保养手册、使用说明书、车钥匙。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车辆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出售,乙方为出售该车辆而采取的必要步骤(如:网络推广、纸媒广告宣传、市场活动)无须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

  第二条 甲方承诺该车辆为其合法拥有,并具备合法出售的资格。如因甲方不具备上述资格而造成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甲方保证车辆手续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无法办理过户、外迁等手续变更的情况。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手续无法过户、变更,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争议无法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作为诉讼法院。

  第四条 寄卖期间,车辆累计停放不满/月/年,甲方如将车辆暂时驶离乙方处,须向乙方提供__ _元广告推广费,将车辆驶回乙方处后由乙方退还,并按驶离时间相应顺延寄卖期,累计停放满__ 天/月/年,如车辆仍未售出,乙方不再收取甲方费用。

  第五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甲方有义务将车辆相关手续及身份证件交由乙方验证。

  第六条 委托期内车辆的验车年检、车船使用税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车辆在委托出售前,车辆违章及保险赔付都已解决完毕。

  第八条 如委托预售价格与车辆最终成交价不符,以最终买卖双方签署的二手车交易合同中车辆售出价格为准。

  第九条 车辆售出后,购买人将全部款项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或交由乙方冻结,乙方协助甲方与购买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所有车务手续变更完成后3日内乙方将车款交付甲方。

  第十条 乙方将车辆卖出后,按成交价款,收取甲方__ %的中介费。如低于__ _

  元,按甲乙双方约定中介费__ _元收取。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乙方与购买方达成一致,并由乙方代为收取购买人定金后,甲方

  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并在3日内带齐车辆所有手续,配合乙方办理

  车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购买人退定,甲方应赔偿乙方退定及佣金损失。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仅以该车辆出售为目的,对该车辆行使代理权。

  第十三条 乙方从甲方接收该车辆后,应双方确认该车辆已行驶里程及车辆状况,到该车辆委托期终止内对该车辆的财产安全负责(不可抗力的事故除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禁止将甲方车辆擅自驶离。经甲方同意使用该车辆,车辆损坏只负责修复。

  第十四条 乙方在日常展车或客户试车过程中,允许挪动或小范围移动车辆,但应绝对保证甲方车辆安全,并与试驾者签署试驾协议后安排,试车范围为3公里。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见证人:

  附件一:

  车 辆 信 息 表

  质量保证类别:。

  车牌 号 :。

  经销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地 址:。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价格¥: 元,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 。

  初次登记: 年 月日,行驶里程: 公里,燃料类型: 。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 : 生产厂家: 。 出厂日期: 年月,年检到期 年 月,排放等级: 。

  结构特点:□自动挡 □手动挡 □ABS □其它

  使用性质□营运:□出租车 □非营运 □营转非 □出租营转非 □教练车 □其它

  交通事故记录:1、次数 2、类别 3、程度重大维修记录:1、时间:2、部件: 。

  法定证明、凭证:□号牌 □行驶证 □登记证 □年检证明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购车原始发票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 □保险单 □其它

  车辆技术状况:

  质量保证: 声明本车辆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属合法车辆。

车辆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车辆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

  买受人:

  1、车辆

  车辆金额:

  2、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3、付款

  方式:

  付款时间:

  4、质量保证:

  4. 1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 2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 3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 4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 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 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 说明书;

  (5) 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