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王明刚

个人红木家具买卖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真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红木家具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产品详情:

  1、产品名称:

  2、材 质:

  3、产 地:

  4、数 量:

  5、价 格:

  7、简 介: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红木家具总计人民币: (¥ 元)。

  三、 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红木家具的有关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则按厂家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世纪所供货物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货物送到后,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清所有还款。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车运送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4、运输费:乙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比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算起。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拾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个人红木家具买卖合同2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于10日内付清全额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3天内发货。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