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赠与合同

马振华

公司股份赠与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每股人民币计算,共计股。

  1.2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每股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的其它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三年内,由甲方按每期×分之一的额度支付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甲方所有。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年,始,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