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补充合同

李盛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第一条:房屋所有设施交付使用前检查完好,因后续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二条:因乙方装修时留下的地面砖、墙面砖、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属于不可拆卸物(即强行拆卸可能会造成房屋结构性损害)的,经甲乙双方公平商议,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条:凡是属于乙方装修后新增的、可拆卸且不会损害房屋安全性及稳定性的装饰品、电器、设备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带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经协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具备合同法律效力,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