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在房到租赁合同中所享受的权利义务。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并与约定日期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乙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含甲方已交房租)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年。
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五、租赁责任: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3、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4、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租金:。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1XX)(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条款,以便共同 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物业座落于 店面,建筑面积 ㎡ ,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三、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 )。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蛩
1、上述租金按个月支付一次,即在每个月 日前乙方应交付当月租 金。逾期每日按月租金5%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 回所出租的店面。
2、承租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内,应向甲方交纳承租保证金按 个月租金额计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物业、水电费等在承租期间,、乙方应按物业管理费部门规定交纳。
4、对政府部门的税、卫生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利用店面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以及导致甲方蒙受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乙方应自觉爱护店面内外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店面,确因营业需要 隔堵装璜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自理,租期满时,甲 方要求恢复店屋原貌,乙方应无条件给予恢复。
七、乙方应严格执行消防部门相关规定,不准使用电炉等禁用的电炊器具,要 经常检查电线路、开关等。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搭阁楼。凡因违反安全规定所产生的 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造成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对店屋的修缮,设施设备的维修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保证履行本合同上述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乙方承租店屋的使 用权,并给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但乙方若有下列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 索赔或解除合同,收回店面。
1、擅自拆、改建店屋、转租、转让店面:
2、拖欠租金、水电费及物业相关费用壹个月的:
3、违反消防部门规定,对火险及安全存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
十、乙方如要退租,应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要出售该店面而辞租 时,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辞店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合同期满或上述第十条原因而退、辞租后三天内,乙方保证将自有物 品搬离、搞好卫生,且保持店面原状完整无条件地交还甲方。届时,甲方保证在收 回出租店面后三天内将承租保证金退还乙方, (甲方未收取乙方任何形式转让费) 十二、乙方违反上述第十一条约定作如下处理:
1、乙方逾期搬离物品视同放充,由甲方派人搬离和清理卫生,其费用均由乙方 承担。
2、乙方逾期不退出所承租的店面,其所占用的时间,乙方同意甲方按月租金叁 倍按日累计收取乙方延期日的租金。
上述两项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支付的承租保证金中扣除。
十三、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之权利。
十四、甲方有随时派员检查乙方所承租店面使用情况之权利,乙方保证予以配 合。
十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 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房屋作为经营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
四、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先付后租,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收租凭证。
五、水电费: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直至合同期满。
六、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 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须自行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四条 房屋维护:
八、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选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九、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正常供应,乙方应自觉遵守市政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按所停水、电天数的日租金赔偿乙方。
十、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五条 承租的变更: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十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十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十四、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不予退还;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同时,违约方还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
十五、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十六、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清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十七、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八、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九、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