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生猪肉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款 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XX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条结算方式:□即时结清,□定期结算,每_____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定点屠宰单位证明□________。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沧分局制定
合同编号:_________供货方(甲方):_________
定购方(乙方): ________
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种类 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数量_____________质 量(%)_____
单 价 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元) 纯净水度____________度_____________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要求:饲料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杂物,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4、经称重、验质后,每吨饲料扣除杂质_________公斤。如经乙方验证饲料所含杂质重量明显超过_________公斤的,超出的杂质部分应从总量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_________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
七、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约定:_________。
供货方(签章):_________
定购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旧机动车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旧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行驶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不含税费)。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证件总计_________件。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___年___月____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本合同所交易的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_________主持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备案机关、相关市场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备案签字(盖章):__________『 1 』『 2 』
供方:怀化市沅陵县盛昌副食店
需方: 供方与需方就有关 低温奶系列产品购销事宜,经过认真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
1、供方向需方提供 低温奶商品渠道产品,由需方在省 市 县 镇 超市行政区销售该项产品。
2、本合同产品计量方法是以供方标准为准。
3、供方保证按需方的要货通知及时组织、准备、提供产品。
4、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储运条件必须保持在20C-60C之间,需方应保证产品在20C-60C规定条件下储存、运输。
6、需方必须在冷链条件下销售,如未按供方要求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事故责任均由需方承担。
二、质量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两种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
三、价款
1、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2、合同价:见附件价格表。
3、需方必须遵守供方规定的统一价格,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低价倾销。
四、要货与发货
1、为保证合理供应产品,满足需方的需求,需方提供所属市场的3天要货计划。
2、需方将货款电汇至指定帐户或变现金后,凭供货单到冷库自行提货,运费由需方自行负责。
3、需方每次要货必须按计划要求提前8天将要货计划表告知供方,供方在收到货款后4天之内发货,需方必须保证帐上有足额现金报计划。‘
4、需方应合理预计销售,做好销售计划的连续性,管理好产品。
五、运输与交接
1、需方乘虚而入地提货。
2、产品保温运输包装物由需方负责。
3、在确保冷链条件下运输工具与方式由需方自行确认。
六、产品所有权的转移
供方凭提货单从仓库发货后,产品的所有权即刻从供方转给需方如果发生损失,则由需方自负。
七、保证金
1、需方应向供方交纳保证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2、该保证金用于下列保证内容,需方保证在指定的经销区域经销,保证不跨区经销,需方保证不窜货、杜绝窜货。 需方保证不擅自退货,杜绝擅自解除本合同。
如果需方违反本合同或其上述保证内容,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将取消全部促销优惠政策,如果需方未违反本合同及保证内容也不再经销产品时,供方应于十五日内退还需方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需方经营供方产品时,如需方低于规定价格销售,供方对需方每次处罚50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三天内由需方按供方规定价格改正,累计发现两次者,供方对需方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关系。
2、需方经营供方产品时,如违反供方规定价格,造成严重窜货,出现一次供方对需方处500元违约金并由需方在三天内提交一份书面保证材料累计两次者,供方对需方做出终止合同处理。
3、需方违约冷链储存和销售产品的由此出现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一切后果。
4、其余违反责任适用于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九、合同不可转让
需方在经营期间,无论在任何情况,均不得转让《购销合同》需方承诺在履行合同进程中掌握供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商业机密,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原则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整。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文书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怀化市沅陵县盛昌副食店
需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商行年月日,购买商品。
乙方采用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约定: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80%现金结算。其中2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3、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二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90%现金结算。其中1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4、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三年或超过三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全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100%现金结算。
如果乙方所购商品增值,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购销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开业之日起正式施行,无时间限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供方: 需方:
根据xx县种草方案,供方积极组织需方草种货源,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认真实施好项目为基础,服务地方畜牧业发展为目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种子质量标准:
以国外供货商提供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检验报告为准。
二、付款方式:
需方于货到后三十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合同签订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货物运至xx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四、需方收到货物后应验收
如因运输造成的损失,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供详实的证据,由供方追索承运单位并进行赔偿或经济补偿;如因货物质量明显与合同指标不符,需方须在收货后45日内持xx省牧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据的检验证明和真实样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因需方储运、种植管理技术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供方责任。
五、免责条款
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发生合同争议,供需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传真件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供方单位: 需方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用说明
1、 此合同文本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的(新、旧)机动车买卖交易。
2、 出卖人(乙方)对其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应具有所有权;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新、旧)机动车经营资格,且具有(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才能与买受人签订此合同。
3、 合同中手写体与印刷体有异议或冲突时,以手写体为准;此合同与补充协议有异议或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对本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了变更,但含义不清、指代不明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4、 此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5、 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炭笔填写。
6、 本合同不得翻樱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电话: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证照种类: 号码:电话:
代理人: 身份证号: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新、旧)机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有权出售属于自己的(新、旧)机动车,(或乙方受委托),有权出售车牌号码为: 的(新、旧)机动车(见附件一:(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二条 (新、旧)机动车状况
销售车辆1: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销售车辆2: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销售车辆3:
销售车辆车牌号码出厂日期 已行驶公里数
车辆类型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有效期从至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
车辆状况:
第三条价款
(新、旧)机动车价格(不含税费):
金额大写:
(新、旧)机动车交易中所发生的税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所发生的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双方各负责一半()。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支票、现金):
2、付款时间:
第五条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接时间、交接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5、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文件和证明(见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2、如实向甲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3、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所发生的所有权或因乙方擅自转委托等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向对方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进行交易,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双方共同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其损失共同承担;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购车款后,按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2、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条款: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签章地点 签章地点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附件一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请将(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或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二
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
请将乙方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件粘贴于此处
附件三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证明清单
1、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年鉴证明
2、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5、税讫证明
3、养路费缴付凭证 6、其他材料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年月 日 年 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名义(乙方提供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证的照相、个人半身照、个人手势照片、户口本照片)注册淘宝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卖情况
1、乙方愿意出售给甲方使用自己的名义于 年月日在淘宝申请注册,店名为 ,注册店铺地址: 。
2、签订本协议起3日内,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上述店铺账户购买费2500元,那其中已经包括店铺押金1000元,乙方不得在要求其他费用。
3、乙方收到全额转让费用后,把账户及密码等相关信息交给甲方。
二、店铺所有权归属。
甲方支付完上述购买费用后,以乙方名义上述淘宝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该店铺虽以乙方名义所注册,但实际乙方已经出售甲方,甲方对店铺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受益及处分的权利。
2、甲方保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店铺,如因出现其他经济纠纷,亦要由甲方负责或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3、在甲方有意愿转让至其他人名下时,乙方应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转让费用由甲方承担。
4、网店后期安全升级等需要补充个人开店信息,乙方需配合甲方处理补充开店信息。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