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方法
1.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
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