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车辆租赁合同四篇

阿林

运营车辆租赁合同1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签订地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从事运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营车辆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及用途

  1.乙方承租车辆具体车型车牌、租赁车辆的车况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租赁车辆用途为:运输。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赁期限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体租赁时间以交付车辆时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金为每辆车每月元,租赁车为辆,支付方式为现汇;

  3.自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租金。

  第三条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

  1.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保险。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车辆损坏、灭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通知甲方;

  2.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无条件配合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事故赔偿费用,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部分依法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按时收取租金;

  1.2甲方对乙方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的信用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隐瞒;

  1.3租赁期间,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车辆前提下可以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车辆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等情况,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运输损失;

  2.2甲方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及营运手续进行年检、年审,乙方承担正常的且有正规票据的费用,因年审、年检产生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保证不干扰乙方正常的营运使用;

  2.租赁期间,乙方须使用国标柴油并保证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外发布对甲方及租赁车辆不利的语言或作出其他有损甲方及租赁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

  1.租赁期间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

  2.车辆在交付使用1个月内,若车架、车厢、发动机、传动、电路等主要设备系统发现损坏或故障,经确认非人为造成,甲方应为乙方更换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1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

  1.2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2.1甲方交付的车辆的车况及手续无法达到运输要求,同时经调还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

  2.2甲方随意干涉乙方对车辆的使用及管理,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3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

  第八条合同期满

  1.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交还租赁车辆。车辆交还时的车况按第一年新车的30%折旧,第二年的25%折旧,第三年的20%折旧,以此类推;

  2.乙方如继续租用租赁车辆,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续租,乙方应提前十天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续签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租,乙方未及时交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还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未满,若甲方单方终止协议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租赁车辆付出的保险费、管理费、保养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营车辆租赁合同3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运营车辆租赁合同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库尔勒市场经济状况,由甲方的营运车辆租给乙方营运之事而签订合同以资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月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元大写。

  三、自租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每月交纳租金元,大写(给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工商、税务所有使用费。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完好、不影响车辆正常审验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结束时,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车辆完好无损。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承担车辆的各种维修费,违章罚款,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所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有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卖车,合同终止。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乙方违反合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若逃避责任有担保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日内无违法行为退还押金。

  十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定一方未有违章行为或已交纳完罚款后甲方可以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的人和无手续的人驾驶,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对车辆与营运不利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将车辆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车辆的燃油补贴归甲方领取,燃气补贴归乙方领取。

  十四、该车的租金有大幅度的变化随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违反任何一条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风险抵押金和收回营运车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条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车辆的违章之前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