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化工江苏劳动合同

秦风学

长春化工江苏劳动合同1

  编号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 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 元,试用期间月工资 ,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 元,试用期间日工资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吸毒和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长春化工江苏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医院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医院)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

  疽庭住址(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贰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医疗/护理生技士/药士)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实行a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每月10日。

  (二)、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五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七、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就有关服务期和违约金等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退还在工作期间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进修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八、双方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甲乙双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春化工江苏劳动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三、乙方经甲方聘用后,须向甲方提供具有惠州本地户口的担保人作担保。

  四、 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人民币 元,浮动工资人民币 元,每月 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乙方入职做满 月,甲方多发 个月底薪作为奖励。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八、甲方交给乙方送货专车 辆,车牌号为 ,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乙方还必须按 元/天的补偿金补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货款的义务,如收到假币、少收货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春化工江苏劳动合同4

  甲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 登记注册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固定限期:本合同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在 工作。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工作地点、岗位及职务。

  3、乙方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双方同意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实施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按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工作时间。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及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 (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乙方工资。

  2、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企业效益调整薪酬。

  6、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4、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在离职前应书面申请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2、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双方依法另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长春化工江苏劳动合同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邮政编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 元,试用期间工资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 元,试用期间工资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 。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