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奖惩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始)。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 年 月 日
丙方(签): 年 月 日
甲方(诊所):
乙方(医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甲方拥有 门诊营业执照, 聘用乙方 医师为本诊所医生 。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_年9月4日至 20___年9月3日)。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两周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诊所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资历,聘用乙方在门诊岗位,从事诊疗工作。乙方专业职务为主任医师。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2)乙方拥有有效专业医师资格(证件)
四、工作时间:
甲方根据诊所医疗工作特点,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根据需要具体安排,每周工作在40小时以内,每周休息一天。国家法定假日按相关法律执行。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每月5000元,效益提成另计。工资于次月15日前发放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医疗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医疗制度。
2、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诊疗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根据岗位需要及有关医疗安全规定为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乙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医疗安全、操作规范提出合理管理意见及建议,甲方应积极响应或采纳。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一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及不可抗力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工作。
3、双方合同终止,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时间结清劳动报酬。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