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甲方:出租单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产权备案号: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设备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为元/月,(大写:);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进出场费每台元();
(三)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25000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工程机械设备用于 工程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按约履行。
一、 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随机配件:
随机人员(人数):
机油读数:
柴油读数:
设备计时器读数: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如租赁设备提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的,则租赁期间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 租赁设备进退场时间及费用。
甲方应保证将本合同租赁设备于 年 月 日前进场,在收到乙方的退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设备退场。进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合计 元,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四、 租金及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每月租金 元,于设备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退场之日起第三日。如超出部分的租赁时间不足一月,则超出部分按 元/日计收租金。
2、租金由乙方自设备进场后第二月的进场日(如3月3日进场,则支付日为4月3日)支付至甲方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或者直接支付现金。乙方改变支付方式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不要求提供上述租金的正式发票。
五、出租权利保证及转租、转让权利限制。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租赁设备拥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2、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租赁设备进行转租、转让;
3、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变更本合同租赁设备的使用工地。
六、租赁设备工作时间及操作。
1、本合同租赁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间为 小时/月以内(以设备计时器读数为准),超过的,按 元/小时计算,该数据于每月的租金支付日核对一次,当月核算,与租金一同支付,不累计。
2、乙方不得强令甲方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冒险违章操作。对于不符合技术安全要求的操作行为,设备操作人员有权予以拒绝。
七、租赁设备的保管、运转费用承担及操作人员的食宿承担等。
1、乙方自本合同租赁设备进场之日起承担设备保管责任,为甲方设备操作人员提供安全的食宿。
2、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租赁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3、乙方承担租赁设备运转所需的燃油费用。
4、如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设备操作人员严重不称职,不能完成乙方工作任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七日内更换设备操作人员。
八、租赁设备的保养及维修。
甲方承担租赁设备的保养及维修责任,乙方应允许甲方每月总计三天的机器保养维修时间,超过三天不足十天的,乙方有权按比例扣减租金,超过十天而甲方又未能提供其他同类替代设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及损失承担。
1、甲方未能按时进场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进退场费用的,按欠付数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者使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工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甲方要求提前退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退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乙方要求提前退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甲方设备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包括未持证操作)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强令冒险违章作业或者指挥失当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租赁设备进退场时在工地施工范围内运输所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范围以外的运输所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因甲方原因导致第三人主张本合同租赁设备权益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并签定机械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 型挖掘机壹台,用于 工程。工程名称及地址 。
二、工作内容:
挖装土方、石方,(土方应在挖掘机能挖动的范围,如挖掘机挖不动的土方,则由 方打眼放炮或松动后再挖装。)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挖掘机完好率平均每月达 %( )天,如甲方完好率达不到 天,则当月租金按平均日租金乘以缺勤天数进行减扣(需要有甲方签字认可为凭证)。
四、合同期为两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不少于8个月。
五、租金与支付:
经协商确定,挖掘机租赁费每月为 元,(大写 元),(此费不含税金),租赁费由乙方每月月底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如当月不能按时付清租金,造成甲方停机或其他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停机期间不得减扣甲方租赁费。
六、甲方给乙方提供韩国全新破碎器一套,价值13.8万元,年租金为4万元,GB镐钎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租赁给乙方的 机,配备 名机手,服从乙方的管理及按排,机手食宿由 方负担。
八、经协商确定,机械租赁期内, 方负责柴油供应及费用。其余副油耗材等由 方自理。
九、甲方机械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乙方应协助甲方尽快修复(因工地远离城镇,乙方主要提供车辆)。服务车辆不另收费用。修理费、材料费甲方自理。
十、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气候原因造成甲方设备不能正常作业,则按正常出勤计算。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机的则也按正常出勤计算。不得减扣租赁费。
十一、调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壹趟, 方承担退场费。 方承担进场费。
十二、安全生产:
1、甲方在施工时应注意安全,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因甲方原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他人人身伤害和损坏机械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所有费用甲方自理。
2、乙方在安排机械时就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安排、指挥、使用机械。如违章指挥、安排使用机械造成的人身、机械损害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修理费、材料费、机械误工费、人身伤害医疗费等)。
3、工地现场每次进场作业时,乙方应提前处理好现场安全,如机械操作的上方有不安全物体。如因施工现场塌、落物造成机械和人员伤害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现场挖掘时,乙方应在地下管、线处或空中线缆处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并派专人指挥施工。否则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如甲方不听乙方指挥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自理。
十三、违约责任:
违约金贰万元(20000元),一切违约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违约。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调离或更换机械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无正当原因退换甲方机械的。
3、合同中有关双方必须执行的权力与义务未执行的。违反了合同条款中其中一条,将视为违约。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租赁费全部结清后自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在屉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确实无法解决,可提请 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中未明确的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