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贷款买卖合同五篇

张东东

车辆贷款买卖合同1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受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买卖车辆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二、甲方用作买卖的车辆为:。车架号: ,发动机号:车号: 。

三、做价金额为 。

四、付款方式:签定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义务:甲方收到全额购车款后,必须将本车所有手续证件、发票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未过户之前,每平年的年检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之前所有违章罚款及签定前发生产权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

七、以上条款双方检查无误后,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车辆贷款买卖合同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车辆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出厂日期:

发动机号: 车体颜色:

二、甲方关于交易车辆的声明:

1、甲方保证该车辆符合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二手车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法规,由于违返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效,不是套牌车,发动机和车架号必须与档案相符(无修改迹象),如有不符行为,愿负全部责任,退回车款,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保证此车无任何经济纠纷(产权、债务、抵债)、盗抢及交通纠纷。如有不实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本协议签订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四、该车在 年月 日 时 分之前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全部责任。该车在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交易金额为 元(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对手续、车况外观、内饰认可后双方签字,签字后此协议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贷款买卖合同3

出卖人(甲方):付汝强、男、汉族、

身份证号:

现住新疆奇台县步行街天山旅馆,电话

受买人(乙方):殷建峰,男、汉族、

身份证号:

现住奇台县阳光裕景,电话

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新疆远方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线车,车牌号:新BB4383,

一、甲方于20____年3月27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20____年3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剩余130000(壹拾叁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20____年1月1日以前归甲方所有,20____年1月1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20____0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____年3月27日

车辆贷款买卖合同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1.车辆

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保证

4.1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2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3 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4 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_________________。

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贷款买卖合同5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乙方组织本次自驾游活动,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将活动计划、具体要求向甲方明示,在甲方知晓同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如下:

一、旅游内容

1.团号:

线路:

2.出发时间:年月日,结束时间:年月日,共天夜。

3.行程:(详见附件1)。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保证安全有调整出发日期及行程的权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额外费用(食宿等)需甲方自理。

二、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1)

三、旅游费用

1.自驾车游客:费用为元/人,人数共计:人,所交费用合计:元。车型:,已行驶公里数:,驾证号:。车牌号:,座位数:

2.搭乘车游客:费用为元/人。人数共计:人,所交费用合计:元。身份证号:,驾龄:

四、费用项目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住宿费用;

2.景点大门票、族家访及联谊活动费用;

3.旅游用餐;

4.游览期间专业导游讲解服务;

5.自驾途中全程工作人员、机械师服务;

6.提供车标及出行地图;

7.赠送旅游活动照片及光碟;

8.旅游意外保险;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

五、非费用项目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全程自驾用车所产生的油费、停车过桥费、修理保养费与购买配件费用。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旅途住宿期间的娱乐、洗车、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消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个人购物;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及车辆保险等。

4.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例如:骑马、射箭等。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六、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扣除元/人元损失费,其余费用退还甲方。

七、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

1.在旅游开始前第日内通知到的,扣除甲方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扣除甲方元/人。

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不含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日内通知到的,赔偿甲方元/人。

2.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赔偿甲方元/人。

十、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十一、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驾驶证、车辆证件、保险单等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自驾车辆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须遵守交通法规,承担本车辆安全责任。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其它详见附件二。

十二、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努力为甲方作好服务工作,按合同约定标准安排甲方旅游期间的住宿、餐饮、景点参观、用车及导游服务,完成整个行程(详见附件1)

2.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接受甲方报名时还要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其它保险。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所在宾馆、餐厅、景点、旅游车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车辆的交通安全事故,负责处理维修车辆排除故障。5.乙方为在榆林提前返回的游客代办返程票(甲方需提前天提出)。

十三、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十四、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提前退团者乙方退回未发生费用,此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甲方自负。

十五、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时为止。

附件一:行程及服务标准

附件二:景点介绍

附件三:报名须知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乙方: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