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土地租赁合同五篇

李盛

个人土地租赁合同1

甲方:湖南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乡龚家湾村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乡龚家湾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__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个人土地租赁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 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 、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二、转包(租赁)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____ 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租赁)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与甲方平等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将本村部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出租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签定本合同。

一、 租赁土地的来源

甲方经过全体社员讨论,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委托给甲方,再由甲方租赁给乙方。

二、 租赁土地的地点、数量

租赁土地的地点:长寿区渡舟镇太平村 组

租赁土地的数量:共计 亩。租赁土地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见附件:《土地出租户面积确认登记表》。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____年,即20____年 月 日至20____年 月 日。

四、 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田、土按一个租金标准计算)每年租金按每亩350公斤稻谷计算,以当年9月中旬稻谷市场综合价折算人民币计算支付。甲方按有关规定向乙方出据财务收据后,乙方将资金转账给甲方,甲方负责分解给原承包村民。

租金支付时间:第一次租金待本合同签定生效后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以后每年的10月3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土地租金。

五、 租赁土地的用途

租赁土地主要用于花卉苗木种植、养鱼及生态休闲旅游和农家乐的修建。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依法监督乙方租赁土地的经营使用情况。 向乙方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土地政策法规。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二) 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赁土地,协助乙方搞好租赁土地的.管理、使用。

2、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资源(水库、抽水设施、电、气、道路等),使用费用与村民同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3天内组织原承包村民自行无偿清除租赁土地内的杂树及其它经济作物,并不得要求乙方经济补偿。

4、甲方不得进入租赁土地从事任何作业或在租赁土地上新葬坟墓(老坟祭祀逢年过节可放鞭炮、烧纸,但放鞭炮、烧纸产生

6、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至当年1月底前通知甲方。

(二)义务

1、自觉接受甲方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2、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

3、对租赁土地进行合理使用,防止水土流失。

4、保护租赁土地内国家、集体设施完好。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条款和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则视为违约(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国家征用土地造成合同无效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2、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1000元/亩的违约金,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复耕费按当时政策法规具体执行。

九、其他

(一)租赁期满的交接方式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继租,租赁土地上的在土作物、固定资产、固定设施,归乙方处置。

(二) 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按一下方法处理:

1、 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及原承包农户所有。

2、 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3、 乙方建设的全部房屋及附属设施全部归乙方。

4、 按征用土地数量相应减免乙方应交未到期年限的租金。

(三)租赁期满后,乙方在租赁土地内的建构物所涉及到的复耕问题,按照当时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具体执行。

十、土地租赁期间,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起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村委会、镇政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土地租赁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的面积、四址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面积为 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 年,从公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数额及付款办法:

土地租金每年按 元计付。土地先租后用,每年 月 日前结清下年度租赁费。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将土地租给乙方后,有义务协调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涉。。

3、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甲方对所出租土地享有使用的监督权。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或农业资源的行为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规定进行合法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在承租期间按照约定交纳土地租金。

3、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按照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合法生产,不得用于非农业活动,不得擅自变更使用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在使用土地中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种植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物种。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若需进行生产建设或改建,应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拆除。

6、承租期内,不得擅自转包土地或变更使用范围,如有需要,需在不影响下期种植的情况下,提前三个月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包或变更实施。

7、乙方的建筑施工、劳动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使用土地一方的村组的群众。

8、保持地貌完整不受破坏,合同期满后恢复原有地貌。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期支付土地租金的,甲方有权按所欠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责承担。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或进行违法经营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七、免责条件:

合同期间如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龙卷风等)和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其规定的经济责任可酌情减免。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

2、合同到期乙方将土地移交甲方,地面附属物谁投资归谁所有,可拆除也可作价转让。

3、合同履约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