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精简的劳动合同【三篇】

李盛

最精简的劳动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销售业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泉州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月3天假期、每天7.5小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连续3个月未达成甲方业绩考核方案,或者乙方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

七、其他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精简的劳动合同2

劳 动 合 同 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职等: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 □□ □□ □□□□

原居住地址:(与身份证不同时方填写) 电话: 邮政编码:□□□□□□

现有效联系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新建和确定劳动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因本合同为适用于包含各类新招、重聘员工之通用版本,所留空内容除甲方信息外,均

由乙方根据自身真实意思表达自愿填写。手写之内容经双方确认无误且合同签订后生效。

本合同所称“企业”或“公司”除有特别标明外均指甲方,其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乙方可以根据双方协商情况选择以下三种之一。乙方确认选择 。(如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之人员自愿选择有固定期限合同需另附书面申请)。

A.有固定期限:(选择A者继续填写)合同期限为三年零天(策略:《劳动合同法》

对试用期期限有明确的限制,此处把合同期确定为三年零几天,目的是把试用期确定为3—6个月。要不,即使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也只能是2个月。这样即不利于企业对所招聘人才很好考察,同时也增大了用工成本。)。即自年 月 日起至自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3—6个月。

B.无固定期限:(选择B者继续填写)合同生效时间为年 月 日,无终止时间。

乙方如欲解除或终止合同需与甲方另行协商。其中,试用期为3—6个月。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选择C者应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为 。 (三种用工形式由乙方选择,主动权还是在甲方,对于初次用工,只可能选A,选C者也要视甲方需要,而非乙方确定。)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接受甲方聘用,担任甲方 部门 职位/岗位(策略:此处填写要宜粗不宜细,如生产经理就填生产部门管理职位,人力资源经理就填职能部门管理职位,技术总监就填技术部门管理职位等),具体任务、职责及工作标准等详见甲方的岗位/职务说明书、操作规范、作业指导文件等相应的文件规定,以及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如乙方对甲方文件制度规定有不同意见或异议,将即时按格式提交书面合理化建议材料,供甲方修订时参考,甲方可视情况予以奖励。

2.乙方现工作地点为。为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如甲方相关机构或项目所在地有更好的职位或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可优先考虑给已在职之员工机会,乙方愿意在公司需要时接受调动或派遣,并享受被派往地区对应的工资和待遇(策略:公司对调配乙方到分公司有主动权,乙方不能以《劳动合同》已约定地点而不服从调配)。

3.为实现多劳多得的目标,乙方主张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表现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考核评价,并依据考核评价结果落实奖惩,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之目的,以切实维护员工团队的整体利益。乙方愿意如实向甲方汇报足以反映本人工作状态的各种情况,并接受甲方的考核评价,协助甲方综合掌握真实情况后兑现有关奖惩激励事宜。

4.公司失职等及以上人员,将承担管理和带领团队之责。如乙方担任失职等及以上职位,在确保其自身和下属工作业绩达标的同时,还应关注下属之身心健康和工作需求,对下属工作和安全提供足够的指引,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疏导措施,认真履行管理和考评职责,并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以确保团队和谐与共同进步。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 工作时间

由于员工的各自情况不同,有些员工比较注重当前的生活品质,需要较多的时间休息和娱乐;有些员工比较注重长远发展,自愿多付出以获得更多的回报。因此,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的性质以及不同的岗位特征并结合员工的需求,设定以下四种工时制以供选择。乙方决定选择 。

A. 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个正常工作日计48小时;

B. 综合计算工时;

C. 不定时工时制(此工时制为公司业务、研发、司机、采购以及4—9职等管理人员方可选择,并以最终审批为准);

D. 其他:工作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执行。

无论乙方选择哪种工作时间,甲方均可根据实际需要做出调整,但调整乙方工作时间后亦应相应调整乙方的相关待遇。(策略:《劳动合同法》强调5天8H制,企业运营实际暂不宜采用此工时制,由此让劳动者自选,当然,劳动者也就只能选A公司现在的工时制才最合算。此处再在薪资设计时体现加班费就可以了。)

(二) 休息休假

1.甲方根据上款乙方选择之工作时间安排乙方的休息时间,如乙方在应当休息的天数内上班而未能全部休完,经甲方批准后将给予对等时间的补/调休或按照标准在乙方正常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后支付加班费。属值班性质的则按公司规定执行。

2.节假日甲方安排多数员工放假。为保证公司业务连续,节假日需要有人上班时,应至少提前一周时间征询员工群体的休假意见,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上班,具体按照甲方提前公示的放假办法及轮班安排表执行。节假日上班人员正常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后,甲方按照标准支付加班费。属值班性质的则按公司规定执行。(策略:加班与值班是两个概念,加班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补休,值班则按平时日工资支付或调/补休即可。如何判定加班还是值班呢?则看工作内容和团队的整体情况,如一个生产员工,在休息日调配到担任保安工作,这就是值班而非加班;如生产部门大部分人放假,只有少部分人上班,这时也可判定是值班而非加班,因为他们的工作其他部门放假没能协做。但法定假例外。)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公司统一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为RMB920元/月(如此数额未达到本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时由公司另外补给,并随地区最低工资水平的调整而调整),(策略:约定此工资标准,是避免劳动者离职、加班时索求按月收入予以结算。)加班费、绩效奖金、生产效益奖及其他奖金、补贴等另计。甲方保证在相同情况和条件下乙方于本企业正常工作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会因签署本合同而有所下降。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结合员工技能、绩效、工作表现及贡献和工种、职务变化,甲方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致力于阶段性提高员工总体工资水平。

2.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时间为每月末最后一天之前支付上月报酬,甲方必须按月发放乙方上月税前(策略:把员工应交个人所得税主动权控制在公司手里,公司视需要确定是否扣除员工个人所得税)货币工资,并尽量将发放时间提前。

3.除非紧急抢险、救灾、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和安全、保护人与动物等特殊情况,乙方作为公民有义务无条件承担相应的职责外,如遇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必须持有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发的通知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乙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因客观原因在规定的时限内尚未达标完成,其本人需要在休息时间继续工作并因此而会申请调/补休或者主张公司支付加/值班费时,乙方应按规定提前向上级主管书面申请并经公司权限人认可。乙方完成任务后,凭通知单申请甲方安排调休或按规定结算。(策略:即使有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也得表明执行现已既定的工时制,不强调员工要加班。)

4.公司赞赏和称许乙方自愿在个人休息时间继续进行技能学习、工作完善、绩效提升等活动或热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公益性活动,甲方还可尽量提供适当的资源支持。虽然乙方不能因此而提出相应的补偿或待遇要求,但甲方亦会考虑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予以乙方额外的奖励。

5.乙方事假、旷工及其他任何未能在本岗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

1.根据公司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与员工共同出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各自出资比例按照社保部门规定执行。

2.甲方为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之员工出资或资助购买商业保险。(“或”字表明将后而非当下。)

3.员工按规定享有在公司食宿之待遇。(未注明收费还是不收费,让公司主动)

4.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员工享受公司给予的婚丧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国家相关法规的刚性条款,不能违背。但前面有“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之限制。什么条件,则在公司制度中再予以明确、仔细推敲。)

5.甲方视公司效益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或资助带薪旅游、亲属旅游或住宿、使用公司车辆、体检、培训、参加优秀及杰出员工评选、享受特殊奖励等额外福利待遇。(表明员工要努力工作,努力提升公司效益,才可享受此福利。)

6.为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营造有责任感和集体意识的工作团队,甲方将建立团队和个人积分奖励机制,该奖励的范围、支出、盈余分配等具体细则由甲方于规章制度中另行规定。

7.甲方为员工兴办的其他福利享有权将根据公司规定并视乙方具体情况而定。

8.如遇乙方工伤,甲方按规定办理。(国家相关法规的刚性条款,不能违背。注意“按规定”三字,法规中是“按国家规定”,去掉“国家”,使“规定”的内涵加大了,同时也没有脱离法规中“国家规定”这一原则。所以制度、通知、合同等,尽量把这些概念模糊而不违背,要给员工一个这样的导向:一切都是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办事,而不是总想到如何用国家法规来诉求。当然,公司规章制度的制订者就要在字里行间渗透自己的智慧性思考和策略,不要给个别心态欠良的员工或劳动审查部门有空子可钻。)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相应的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在招聘录用员工之前即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及防护措施予以明确告知,乙方应确认已完全知晓后方可签约。

3.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各项教育培训,包括自愿利用休息时间,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如乙方放弃这些培训也应承担因此而对本人产生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组织、安排、布臵乙方的工作及下达工作任务,制定有关绩效考评制度,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依据公司规章对乙方的成绩与不足进行评价和奖惩;

2、不断完善绩效激励措施,使多做贡献的员工能够得到精神、物质上的鼓励,为绩效较低的员工提供帮助,对侵害公司整体利益的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3、如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甲方可为其提供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观看录像的培训方式)或调整岗位(策略:调离岗位是培训手段而非惩罚)等帮助,乙方应当接受这些培训/帮助;

4、甲方因工作需要拍摄公司景况之影像资料(策略:避免乙方以隐私权的诉求)等,乙方应当予以积极协助,如影像中涉及乙方本人的场景及肖像,其版权及使用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在任何时候以其肖像权对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5、为排除其他员工对乙方有可能出现的猜度,甲方可对乙方背景、经历等进行核查,以帮助乙方佐证其真实性。乙方离职后如遇其它单位调查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之表现,甲方亦可如实告知。

(二) 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2.按照双方约定为乙方安排工作、休息、劳动保护、保险和相关福利;

3.依据公司规定为乙方安排培训、娱乐、健身、社交等各项活动;(有规定,执行;暂无规定,制定规定后再执行。)

4.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5.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家庭生活幸福。

(三)乙方的权利

1. 按照双方约定领取劳动报酬;

2. 按照双方约定享受休息、休假、劳保、保险和相关福利;

3. 依据公司规定享有参加相关的学习培训、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 依据公司规定享有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娱乐、健身、社交活动的权利;

5. 接受和领取公司授予的各项奖励。

(四) 乙方的义务

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认真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按规范作业,亲自完成甲方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甲方要求;

2.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言行举止,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一切保密事项,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3.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本人履历及在职工作情况的各种信息,并确保所有信息均属事实。在公司专项整改和项目工作有需要时予以全面配合;

4.乙方一经进入公司,即成为企业大家庭中的一员。时时为公司着想,处处关心集体利益,努力为公司多做贡献,是每个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乙方将本着这些理念在公司工作和生活,并随时保持甲方可以直接取得联系的状态。

第八条 基本职业要求

1.尊重他人:一切违规违纪行为都是对遵章守纪者的蔑视和侮辱。甲方需要的是能够与团队融为一体、齐心合力的员工,乙方应当据此不断调整和改善自身的工作和行为方式,使之符合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的要求,并与团队价值观及公序良俗相吻合。如乙方特立独行甚或违规,必将遭到大家的疏远或鄙弃,由此而对乙方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如上述情况是属于团队不良所造成,乙方应及时主动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司书面检举,经公司调查属实者,甲方将按规定对团队不良予以处罚。

2.爱护公物:乙方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应爱护公司财物,因为公司的利益最终将体现在员工的集体利益中。乙方如有损毁或因看管不当等遗失公司财物及因乙方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涉嫌触犯刑律,甲方有权移送相关司法部门解决。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诚信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对企业和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和履行合同。甲方坚持:凡在合同中载明的约定事项以及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做的关于员工待遇的承诺均需兑现,如因管理人员疏忽造成遗漏或错误,甲方除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进行修正外还可对受损员工按标准予以一定的补偿。同时,乙方承诺:任何时候均不会以任何理由否定已协商一致并同意按受之劳动关系、工作条件及其关联事实,若乙方背信而主张任何对既往权利的追溯行使,乙方自愿将在职期间所获得之甲方所给予的工资之外的公司特有福利待遇全部退还给甲方,并将可能出现之个人利益得失自动归于服务于甲方时所在之团队。(再次强调双方的义务)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可以作相应的变更:

1.甲方转产、停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调整经营方式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3.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

4.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的。

甲方:

乙方:

最精简的劳动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常州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常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常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常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省略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省略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常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