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合同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工程委托乙方劳务包干,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承包方式:劳务包干(含人工、辅材、机械、吊装、二次搬运、装卸车等)。
4.2工程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整)。
3.1合同工期:_____天。
第二条:甲方责任
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相关的质量、安全、技术、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现场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劳动纪律等教育和交底,并为乙方提供住房;甲方保证材料及时供应,不得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及时对已完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评和检查,并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责任
乙方严格按甲方的各项要求,做好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准备工作,遵守甲方工地各项合理的管理制度,配合工地管理;在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安全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需按有关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即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进场及相关辅料的费用;完成第二层钢楼梯及电梯井即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进度款;完工后,甲方2天内组织验收,如有问题需当场提出整改,否则当验收合格,需即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除保修条款外即告终止。若工程施工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停工现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及作出适当的补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2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 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 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6.3 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 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 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 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 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 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 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 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 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 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 jgj59-99 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 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 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 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 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 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 每月 25 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 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 28 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 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 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 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 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 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 24 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 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15.1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单位劳动合同3
甲 方:
地 址:
乙 方:哈尔滨福鼎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824号北岸明珠二期2-5栋__单元1层1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和考核。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派遣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7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
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 元计算。
(四)甲方在当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本月的社保费支付给乙方,并将派遣人员上月的工资总额及工资报表、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发票金额应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类保险、公积金、服务费等所有需甲方承担的费用总额)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劳动合同4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青岛市
工程项目部 20____年5月25日
工程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项目部
乙方(承包方):
为全面履行公司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统一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1#、2#、3#、4#、5#楼座工程范围内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和装饰装修等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包清工作业,固定单价承包,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提供为完成承包范围内之工程所需的劳务、施工所需手扶机具、手动工具、用具、测量放线器具(除放线仪器)、双面胶带、密封带、海绵胶带、扫帚、胶皮管、泥桶、铁锹、括尺、施工照明电线、木工机具、移动配电箱及电缆、配套灯具、手提磨光机、铁钉、铁丝、扎丝、钢筋垫块、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及结构)除甲方分包项目外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士主体结构(一次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包括与结构连在一起的设备基础。(已完工程办理交接手续,并扣出已完工程量的费用。)
(l)所有的放线、标高抄测、楼层二次结构放线、标高引测控制等。(其中:主轴线由甲方负责控制。)
(2)土方工程:配合机械挖土、修边坡、集水井、排水沟、盲沟、回填土、灰土平整、转运、打夯及工具、集中降水配合的人工等。
(3)地下室:基坑清土平整、基础排水、集水坑、消防水池、防水找平层、外围防水层保护墙,与结构连在一起的设备基础等。
(4)钢筋制作:按图翻样进行配料、调直、场内外加工、场内运输、成型、吊运料、绑扎、安装,土建中的预埋件安装、焊制马登、直螺纹连接(钢筋乙方下料制作吊运安装)。包括钢筋加工机械、扳手、电渣压力焊的焊剂及夹具、钢筋套丝包。止水钢板、串墙螺杆、止水螺杆、对拉螺栓、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直螺纹套筒、串墙螺杆及止水螺杆原始材料由甲方提供),现场已有钢筋机器移交乙方使用,如需要添加机器,由乙方自行负责。
(5)混凝土一次主体结构采用商品砼,混凝土工作内容包括接拆泵管、下料、浇筑振捣砼、砼找平、压光,机械磨光、养护、接缝剔毛处理、后浇带施工、剔凿清理跑模砼、预留甩茬施工缝、结构后浇带、混凝土挡板、飘窗挑板、女儿墙、线饰等全过程;支架、模板包括按酬纸尺寸场内运榆、制作、配模、模板安装加固成型、拆模;周转料的装卸车、二次转运到指定地点的堆码、后浇带施工等。
(6)二次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包含拉墙筋种植,构造柱、混凝士配筋带、圈粱、
过梁,卫生间隔断制作和安装,厨房的止水带等。
(7)装饰工程:内、外墙的抹灰、喷浆、挂网、外墙面刮糙、门窗工程的塞缝收口、天棚打磨抹灰、屋面保温、找坡、找平、防水保护层、变形缝等内容,公共部位内墙含粉刷石膏及腻子、涂料的人工费。
(8)室内外楼地面、屋面工程等(除防水)图纸全部内容,包含公共部位地砖、 铁爬梯等。室内外台阶(含面层)、坡道、散水图纸全部内容;
(9)脚手架工程:内外架、挂架和满堂红的搭拆、包含上料平台搭设、门式活动脚手架、挑脚手、跳板、安全网、施工电梯的操作平台及防护、三宝四口五临边等的全部作业。安全防护的搭拆维护。施工现场的材料装卸、倒运及二次搬运、钢管架除锈及刷漆、扣件打油和维修、垂直运输、材料分类堆码放全过程等。
(10)现场文明施工。达到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
承包范围内不包含的内容(共四项)
1、所有的卷材、涂膜防水工程。
2、外墙涂料、外墙贴面等精装修工程。
3、门窗工程(需要塞缝的乙方负责)、空调百页、栏杆工程、钢结构工程(需要预埋的乙方负责)。
4、外墙保温、天棚保温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以上不包含的内容如由乙方施工,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工期
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发布的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本工程施工进度设置节点:具体节点工期依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计划为准。
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或公休日;
2、与其他分包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3、非重大施工变更;
4、其它不利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工期调整和保证:
1、为保证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乙方施工人员保证至少达到双方认可的人员计划的数量。缺少一人愿意接受每人每天50元的处罚。如乙方不能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完成±0.000主体封顶和竣工验收三个节点中任何一个节点的施工任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照项目部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工程量的80%结算,自行退场。
2、乙方按节点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一万元,每延误一天,视为违约,每天处罚5千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处罚最高不超过5万元。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每天停工时间超过8小时的(不包含政府部门的停水停电),甲方补偿给劳务队每人每天150元。低于8小时的,其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的风险范围内,不予计算。在发生临时停工时,双方当天必须及时签字确认后有效。如当天不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放弃,不予计算停工费用。地方职能部门、业主、监理的检查验收时间、工序交接的检查验收以及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时间不作为停工时间。
4、地下部分按进度计划完成后,地上部分的进场开工日期甲方根据建设单位的要
求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乙方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工程量签认约定
1、工程价款:本工程标准层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其中:主体结构工程每建筑平米 210 元,二次结构及装饰工程每建筑平米 118 元。 )本综合单价除另有约定外不以任何理由予以调整。
2、三层以下所有室内外末完工程及工序,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完善施工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按建筑面积 105 元/平方米(包含现场清理)。
3、本合同价款已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3.1乙方已完全充分理解工程项目施工的环境和施工条件、作业程序等原因。所发生的费用均属于乙方自身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另有说明者除外)。
3.2为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所发生的综合价格含(乙方应收的管理费、职工进出场费、冬雨季施工人工费、成品保护费、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办理的相关证件所需的费用、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文明施工发生的人工费用、保证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人工费用、材料取样送检及制作安装人工费用、值班电工及测量放线等少数工种人工费、材料取样试验人工费、现场道路硬化的人工费、塔吊与电梯基础及附墙施工人工费、商品砼输送泵管的按拆费用)的费用。
3.3合同价款中包含除甲方供应构成本工程实体部分的主要材料外的其他材料费用:如小型手动工具费用、胶带、施工期间临时照明、施工临时用水管线费用等。
4、零星用工单价:技术工150元/日,杂工120元/日,是指合同规定工程内容以外的用工,乙方按此单价和甲方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每月5号上报项目部。逾期不上报的,视为放弃,不予结算。
5、单项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单价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__)》规定相应增减。
6、砼施工原则上全部使用地泵,因甲方考虑工期进度的因素,地下室部分可以部分使用汽车泵(具体部位双方协商签证),使用汽车泵的租赁费用高于地泵的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
7、税金、水电费不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甲方缴纳;乙方企业管理费、乙方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进出场费、交通.费等其他税、费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8、合同价款中已经包含为文明工地所需要发生的费用,如遇到政府职能部门或业主检查时,乙方应积极准备、整理现场并做好检查后的整改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通过检查,甲方受到通报、罚款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合同内作业项目和内容的签认:最终结算以甲方签字、计价认可的符合计量规则的实际完成的合格作业量为依据。甲方指定为现场作业量有权签认人,乙方指定为现场作业量有权签认人,其他人签认的作业量属于无效作业量。
第四条 报酬的计量及支付程序
1、 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
(1)主体结构工程的付款阶段和比例:标准层以上每五层完成七天内拨付一次劳务费。拨款比例为完成节点工量的80%劳务费用。
(2)二次结构装饰工程的付款阶段和比例:按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在下月十日内拨付劳务费的80%
(3)三层以下工程的付款阶段和比例:按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在下月十日内拨付劳务费的80%
(4)工程款支付方式:暂定现金拨付,若需经过劳务公司转账开票,税金另计。
(5)劳务费拨付时乙方需优先发放工人工资,甲方有权监督工资发放。
2、如因乙方内部纠纷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验收与结算
1、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书(按甲方要求为准)。由甲方相关人员签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至结算额的约97%,预留 50 万元作为质保金,保修期2年,维修范围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签订的条款及范围。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确保整体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要求,并按上述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要确保分项、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须免费进行维修。
第七条 材料采购供应及材料用量的控制
1、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的卸车、二次转运、保管工作(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2、乙方必须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材料的使用量必须控制在双方约定的消耗范围内。超出部分乙方按双倍的市场价格标准扣除费用。钢筋的损耗量为2%,砼的损耗量为1%,其他按定额规定执行。钢筋在直径l6毫米以上大于1.5米的乙方保证闪光对焊后使用(费用已经包含在承包单价内),各种钢筋超过30厘米的,留作备用。
第八条 施工方案和进度
1施工月进度计划:乙方须在每月的2 7日提交下月的施工月进度计划。
2施工周进度计划:乙方应在每周五提交下周施工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按照审定的周进度计划施工,按期完成周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乙方连续二次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审定的周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壹万元/次的违约扣款,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4每施工节点开工前,乙方需上报该节点的总进度和人员计划。
第九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张建华 职务: 项目经理
单位劳动合同5
甲 方
乙 方 性 别 电 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合同终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人社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人社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陕西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