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模板

张东东

广东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肖安然

住所:元堡乡东槽村十一组

联系电话:186718052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以家庭承包经营所具有经营管理使用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其位于_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组的________亩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期内第一个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第二个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从第三个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结束)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支付第一年租金__________元,从合同期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均在春节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租赁±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条件,使乙方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乙方有权无偿利用村组内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权得到甲方村组的供电,电费按成本价计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______元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广东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每年租金为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广东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协议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闲置土地,发展商业,将自有的一块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基本情况

1.1 上述土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居于柏洲边市场与柏贸商场之间,具体位置见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细资料见附图)

第二条 物业之用途

2.1 上述物业之用地明确为商业用地,不能做为工厂或工场等用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甲方将上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年(大写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承接人仍希望优先承租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后,续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

租赁期的延长必须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意出让物业产权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继承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平方米为 元,土地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标者先交伍拾万元作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须即时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将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约定租金中的首期贰佰万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伍拾万元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其余租金应于签约后的一个月内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4.4 乙方原交纳之保证金伍拾万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余伍拾万元租金时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项用东莞市东城柏洲边社区居委会收款收据开票。

第五条 甲方物业产权手续的办理

5.1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因未办理产权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物业的交付

6.1物业按现状交付。

6.2乙方对甲方依据本条所进行之交付,除因为产权纠纷可以提出异议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辩理由。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保证物业的使用状况符合国家法律关于商业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当地居民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需要,需在现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或固定设施的,在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甲方的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的,再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3任何建设项目的进行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四清理”规定的要求城市布局和消防安全必须作好建筑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筑物南北两边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两米,原人行道不能疑义变,人行道北宽余7米,南宽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占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到社区居委会购买垃圾桶、垃圾车及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垃圾必须按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而由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费、税收、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之协助义务

8.1因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没有办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费用由乙方负担;

8.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8.2协助乙方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8.3协助政法机关,维持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良好治安环境。

第九条 甲方对物业权属的承诺

9.1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物业,甲方拥有合法产权。

9.2因本合同项下物业之产权产生争议的,概由甲方负责解决。

9.3如因物业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赔偿之义务。

第十条 征收及补偿处理

10.1合同期间,如果本合同项下的物业被政府依法征收,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其补偿按如下方式解决:

地上建筑物,包括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和可移动资产归乙方所有,征收拆迁的补偿除土地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归乙方享有。

第十一条 地下资源及埋藏物

11.1根据法律规定,地下资源及埋藏物属国家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开发物业所属土地的地下资源,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埋藏物的,应依法上缴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承接约定

13.1合同期间,甲方出让物业产权给第三人的,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须保证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及今后基于本合同而签署的所有补充协议/或附件。

1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财产归属

14.1合同期满,在本合同项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乙方建设的建筑物及拆迁后使用价值/或市场价值接近于零的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审批所获得的权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注明应归甲方所有的权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须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权益过户/或更名手续。

14.4如双方未能就继续使用事项达成新的协议的,属乙方所有的,可搬迁的设备及各类非固定资产,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逾期,视为无偿赠予甲方。

第十五条 不可分割条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如被法院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被依法终止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终止执行的条款后,其余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签约目的和要求的一般违约行为,均须承担此给守约方造成之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17.2如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形,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八条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定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