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科半年的工作汇报
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中,资产科在局党组领导下,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质量,集中精力做好全市公车处理、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分配、餐厅改造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努力围绕资产科的职能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为我局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做好全市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工作。
市公车治理领导小组于三月份出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市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细则》、《市市直机关违规公务用车纠正处理工作方案》,并按时报省公车专治办备案,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的核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按时完成市直机关及所辖三区三县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市公车治理领导小组还根据省公车专治办的统一部署,要求市直各单位及各区县认真填写《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申请表》、《公务用车定编单位自报超编车登记表》报市公车治理办。市公车治理办依据所报表格再次进行逐一比对,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可信。4月12日,我市市直机关及三区三县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圆满完成,并已按时上报省公车专治办备案。
在专项治理期间,市公车办共编发专项简报25期1500余份,每月至少向局机关上报4条相关信息;赴各区、县,相关部门现场督查24次;召开专题推进会、督办会10次;先后赴铜陵、杭州、东莞、惠州等地调研学习3次,今年1-3
月份,中央督导组、省督查组先后3次来现场检查指导我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中央和省对我市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至5月初,我市按照省公车治理领导小组的时间节点要求核定了市直党政机关78家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共315辆,三区三县一般公务用车836辆。截至6月6日,全市103辆违规借车、超编车已全部纠正处理到位,其中26辆违规借车已全部办理了退还手续,77辆超编车有38辆已报废处理,39辆已收缴封存。156辆超标车已报省公车治理办待批处理。
(二)加强行政中心机关餐厅管理。
1、调整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前往芜湖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学习的经验认真总结,对市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操作流程进行调整,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售卖时间,减少排队现象。
首先,机关餐厅调整操作流程,将原来在A、B套餐中间取汤,再打菜、打饭,改为打饭、打菜、取汤整个操作流程一次性完成,避免了大家在中间取汤时形成的二次排队现象,减少了拥堵现象;其次,增设了盒饭区、加饭区。过去在一个售卖窗口既打饭,又卖盒饭,还要为饭量较大的人员加饭,影响了工作人员的打饭速度,延长了广大干部职工排队时间。通过增设窗口,改变了过去一个工作人员管多项工作的问题,使其能专心打饭,大大提高了打饭速度。再次,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熟练程度,不论打饭、打菜均能在一个操作动作下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建立餐厅监督管理员制度,确定专人每日负责检查餐厅采购、洗、切、烧等各项日常工作,明确监督员对餐饮质量实施全程监管,同时还对餐厅每天出现的临时性问题进行解决,避免因此出现的矛盾和影响售卖进度的情况。
2、结合职工要求调整菜肴。市机关餐厅就行政中心机关餐厅菜肴广泛征求意见,大部分职工对餐厅菜肴的不断改善实施办法都很满意,我们对受欢迎的.菜肴和不受欢迎的菜肴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反馈给行政中心机关餐厅,餐厅结合大家的口味,对菜肴品种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一些下饭的可口菜肴,对于职工不爱吃的菜,食堂减少烹制。为了提高机关餐厅的菜肴质量,增加职工就餐满意度,结合前段时间去芜湖机关餐厅考察的经验,我们对菜品的花样进行了翻新,并重新合理搭配,增加了肉类菜品的供应,鱼肉、鸡肉、猪肉、牛肉等食品定期翻新,变换口味,让职工吃好、吃出健康。
3、配合做好酒店装潢改造工作。市政公园酒店扩大经营规模,于四月初开始装修改造,酒店一楼增设包厢,对灯具、分体空调、灶具等进行了改造完善,并进一步改善菜肴,营造更好的就餐环境,为就餐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机关餐厅经营期间,入驻单位对餐厅的管理、服务均比较满意,测评满意率均在90%以上,大部分职工对餐厅菜肴的不断改善和提高都很满意,尤其是餐厅食品安全卫生更是在全市同行业处领先位置,多次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安全卫生大检查中获奖。
(三)做好办公用房调整分配工作。
协助公路局办公用房建设,现公路局办公用房已进入建设阶段,由重点局负责承建,新的服务中心大楼已开始筹备建设,对照各入驻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已报市领导。
对筹建中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的体量、布局等进行调研、多次参加市领导召集的协调会议。对8家市直部门用房需求和一些特殊窗口用房的功能进行认真地调研,并结合中央、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拟定了整个大楼的初步布局和功能定位意见,报市领导决策。
(四)加强门径管理,防范安全隐患。
完成市行政中心各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工作,规范市行政中心各类工作证件的发放,加强安全保卫及机关餐厅就餐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上半年共办理工作证红卡25张,蓝卡5张,临时卡10张,查明非行政中心职工未予以办理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