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镇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汇报范文

李盛

玉山镇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汇报范文

  首先,欢迎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组的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感谢各位领导对我镇垃圾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就玉山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工作作个简要汇报,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不吝指教。

  玉山镇地处建瓯市南部山区,距市区51公里。辖区总面积324平方公里,共辖12个村、1个居委会、65个自然村,总人口2.3万人,其中集镇常住人口4442人。自XX年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工作以来,我镇把村镇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农村、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重要内容,按照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试行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查找不足,狠抓薄弱环节,从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工作,通过三年来的努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 完善设施设备建设

  (一)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在居民区设有垃圾池、垃圾桶50个,平均19户就有一个,达到每100户不少于1个的指标要求。XX年在集镇1.5公里长的主要街道设置了25个垃圾桶,今年10月又更新了其中的20个,平均每60米就有一个,平均每个垃圾桶服务半径为30米,远小于100米的指标要求。在集镇主要商业路段,由政府出资为每个门店配备一个卫生桶,累计发放卫生桶140个。

  (二)配齐清运设备。配有垃圾收集手推车6辆,保洁员人均1辆。配有垃圾清运专用自卸式拖拉机2辆,负责每日的垃圾清运。

  (三)配套建设垃圾处理场。在集镇东向距集镇2公里的山坳里新建了一个占地300多平方米的垃圾处理场,配套建有一座直径4.76米,日焚烧能力达5吨的立式圆形垃圾焚烧窰,并配套完善了场区道路、弃渣填埋场、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雇有专人负责焚烧管理。XX年5月14日正式投入使用。建成二年多来运行正常,当日垃圾当日基本焚烧完毕,做到日产日清。

  二、 加强保洁队伍建设

  (四)配强保洁队伍。集镇配备了9名保洁员队伍,其中6人负责路面垃圾清扫保洁,2人负责运送至垃圾焚烧处理场,1人负责焚烧管理。每740人口就有1名固定清扫保洁员,符合每1000人口不少于1名保洁员的指标要求。

  (五)明确责任义务。制定了垃圾清扫保洁员职责,委托镇管办与清扫队签订了卫生保洁合同,明确清扫范围、清扫次数等保洁要求。

  (六)加强领导监督。为切实加强对“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村建站、环保办、镇管办、工商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主任为成员,负责环境卫生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村建站负责全镇垃圾治理监督、检查与指导的日常工作,镇管办负责集镇垃圾保洁清运的组织监督工作,确保领导力量到位、监督管理力量到位。

  三、 完善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

  (七)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我镇认真制定了《玉山镇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并根据不同年度的工作重点进行修订,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年的'目标任务。

  (八)保障保洁经费。采取镇财政拔一点、村集体出资一点、居民或企事业单位出一点、申请上级政府部门项目资金补一点的办法筹集经费,确保垃圾治理工作所需资金。垃圾整治工作是一项投入性很大的工作,不仅需要政府的稳定投入,还需要社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参与。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镇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村镇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另一方面,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向城镇居民、商业店面、企事业单位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农村则通过“一事-议”方式向农户收取适当的卫生保洁费。近三年我镇财政累计投入垃圾治理经费33.93万元(不含村级投入),其中XX年5.16万元,XX年13.17万元,XX年1至9月15.60万元。每年的环卫投入中,1.63万元为向居民和企事业收取的卫生费,其余均为镇财政支出。XX年1至9月玉山村村级累计投入卫生保洁费3.38万元,用于支付添置垃圾清运设备、保洁员工资等。

  (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出版宣传专栏、悬挂跨街横幅标语等形式面向广大社会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把垃圾治理内容写入村规民约,提高群众清洁家园意识,促进群众卫生行为的养成。

  四、主要成效。

  (十)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我镇垃圾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集镇基本达到了“六有三无”要求:即有垃圾焚烧窑,有固定的环卫工人和机械设备,有固定的环卫经费,有单位、住户“门前三包”制度,有市场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有固定的垃圾箱;无沿河、沿路堆放和乱倒垃圾现象,无路边成堆的暴露垃圾,公共场所无乱堆垃圾现象。村庄基本做到了“五有二无”:即有1名或1名以上保洁人员,有简易垃圾集中堆放点,有垃圾池,有相关生活垃圾整治村规民约,有相对稳定的保洁经费;沿河、村庄道路无乱堆放乱倒垃圾,无随便放养家禽家畜。绝大多数居民能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做好自家门前卫生保洁工作,垃圾能就近倒入垃圾桶或垃圾池。保洁员能认真按照保洁责任制要求,每日清扫保洁2次,垃圾集中后运住垃圾焚烧处理场,做到日产日清。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居民区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放杂物的现象少了,日常能保持整洁。家畜能做到圈养,畜禽粪便都经沼气池或化粪处理后用于农业生产。镇区周边陈年垃圾全面得到清理,河渠沟塘水体畅通,无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