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项目建设工作汇报范文
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发展抓项目、凉州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及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区委、区政府项目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为加快我区旅游项目建设,我局及时传达并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发展抓项目、凉州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分析和梳理全区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我局20xx年开展“项目建设效益年”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讨论制定了凉州区旅游局《“发展抓项目、凉州大行动”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同时,根据国家、省有关旅游景区项目建设的规定,草拟出《凉州区旅游景区项目建设规范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发展抓项目”的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大区这一总体目标,以项目建设为工作重点,狠抓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工作,努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资源开发步伐。
二、项目争取及开发建设情况
1、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一是充分利用旅游网站这一宣传平台,加大凉州旅游的宣传力度,增强凉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吸引力。同时利用互联网在其他相关网站发布了有关凉州旅游资源、投资环境、旅游项目信息,进一步扩大凉州的知名度;二是组织人员对《凉州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以此为蓝本编制了《凉州区旅游“十一五”发展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凉州旅游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奠定了基础;三是编制了“中国西路红军武威战斗遗址旅游景区保护开发”等一批符合国家投资政策的旅游项目,并积极申报立项和招商引资;四是加强了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旅游项目投资。今年向国家旅游局申请的旅游发展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白塔寺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五是汇编整理全区具有投资优势的旅游项目13个,建立了旅游项目库,协助争取项目资金并对外推介。
2、莲花山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年以来,莲花山生态旅游景区实际投资达380多万元,其中:停车场完成土石方20多万方,平整场地面积2.6万平方米;完成景区3.8公里的供电线路架设及30KW变电工作;1.4公里景区石砌道路已修建500多米,两旁种植松柏600多棵,成活近400棵,其余已换植。另外,通往莲花山生态旅游景区的4.6公里的乡村公路路基工程已基本完工,年内可望铺油。
3.指导旅游景区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在我局精心指导下,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共投资289万元,先后开挖了2公里长的沙漠人工湖,修建了80000平方米的中心广场和有关设施,栽种各种树木20xx0多棵,面积达100多亩;海藏公园投资110万元进行海藏南湖开发;沙漠公园投资72万元进行园区绿化;西郊公园投资60万元进行景区绿化美化工作。
4、旅游景区扩规提升工作稳步进行
一是精心指导推荐天梯山石窟风景区、西郊公园、沙漠公园、神州荒漠野生动物园等景区(点)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西凉大酒店、人民饭店、黄羊宾馆为二星级旅游饭店,积极帮助其改造提升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止6月底,黄羊宾馆荣获甘肃省绿色宾馆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国家级二星级旅游饭店,西凉大酒店被评为国家级三星级旅游饭店.二是协助有关乡镇、旅游景区开展“农家乐”项目编制、图纸设计、庭院建设等工作,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和规范,为下一步规范我区“农家乐”项目的`建设及服务奠定了基础。目前,农家乐项目建设喜人,沿二环路、凉古路新建农家乐餐饮接待点达21家,直接投资近300万元,丰富了凉州的旅游市场。
5、协助西营温矿泉度假村招商引资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已与投资客商洽谈并实地进行了考察,初步达成投资开发意向。
三、存在的问题
在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中,由我局牵头的主要项目是莲花山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存在几个影响项目建设的重要问题:一是项目规划在实施中未有序逐步进行,建设工程遍地开花,没有把有限的资金很好的运用到项目建设上,致使各项工程均因资金问题中途停工;二是项目单位在建设资金运用上没有形成完善的投融资体制,没有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旅游项目建设速度缓慢,致使项目单位在资金运作、筹资融资等方面出现了多种不良行为,使工程建设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现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四、对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发展旅游业的建议
1、为了加快旅游产业建设步伐,希望政府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在旅游规划期间,区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及补助、旅游规划编制及产业发展研究、旅游宣传促销及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
2、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发展旅游产业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基金、开放式旅游基金和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市场融资。同时,选择条件较成熟的部分旅游景区,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吸引省内外资金参与凉州区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3、尽快制定凉州区旅游发展规划,严格按规划监督旅游项目建设,依法进行旅游产业的管理和保护。各部门协调联动,对规划期内建设的旅游企业严格依法进行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旅游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切实保护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旅游项目建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以整合资源、发展旅游业为目的,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