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今年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15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决定在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并成立了由汪洋副总理任组长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5年11月,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林克庆副市长任组长,3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2016年2月,区政府印发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继东担任,全区35个委办局为小组成员。经过前期紧张筹备,目前已完成区、乡两级农普机构的组建,两级农普办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区级普查经费预算已经落实,在南苑乡南苑村完成了全市综合试点工作,完成农普入户登记物资和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基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全区三农普有关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明确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目标是:查清全区农村地区“人、地、业、居”的新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资产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趋势;反映农业生产新格局、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提供基础资料。
开展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我区“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的主要手段。我们要通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确反映十年来丰台三农发展新成果,找准我区农业发展变化的特点,弄清农村发展变化的规律,查清农业户籍和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就业情况、收入来源、消费能力、居住环境,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更有效地推进农村地区改革,更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地区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为加快我区河东地区城市化、河西地区城镇化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二、农业普查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及农民增收、生产要素及发展状况、农业现代化进程、食品安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状况、住房及生活条件、能源利用情况等13个方面。普查内容着重体现“一个摸清、两个展现、两个反映、两个推进”。即摸清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信息,展现“新三起来”的发展进程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反映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现状以及农民增收的渠道和效果,推进三个监测体系完善和农村基层统计建设。以上普查内容需要通过8张普查表和2张清查摸底表(共1043个指标)得以实现。
丰台区参与农业普查的乡镇包括卢沟桥乡、花乡、南苑乡、长辛店镇、王佐镇、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以上六个地区范围内的全部村、社区都要参加此次普查。
三、普查的总体安排
按照北京市农普办的统一安排,结合丰台实际,我区三农普工作从2015年12月开始,到2018年6月基本完成,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准备阶段
普查准备阶段是整个普查的基础,时间为2016年10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组建区、乡两级普查机构,落实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及相关制度,开展普查试点,组织宣传动员和普查小区划分,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聘等工作,提供普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参与普查宣传和对各乡镇普查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乡镇要按照区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做好机构组建、经费物资保障、人员选聘培训、普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普查登记阶段
普查登记工作是整个普查的核心,时间从2016年11月开始到2017年5月。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是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之内的“三农”情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动员、开展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和数据收审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动员基层力量配合普查机构开展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动员,参与对各乡镇普查登记情况的检查指导。
各乡镇要组织普查人员在11月份完成全区入户清查摸底工作,这一阶段工作量将占我区农普工作总量的70%。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三乡两镇和宛平城地区两个村范围内的全部住户(农业户、非农业户、外来人口户)、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等。2017年1月至3月要完成全部普查对象的入户登记,并在5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普查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
普查数据处理及发布工作是整个普查的关键,时间从现场登记结束到2017年12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数据的审核汇总、质量检查和评估,汇报普查主要成果,发布普查主要数据。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参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并配合区农普办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发布工作。各乡镇农普办要按照全区统一进度,对本地区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数据质量检查,并接受区级、市级、国家级的事后质量抽查。
(四)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
普查资料开发及总结工作是普查成果的最终体现,时间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18年6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的总结表彰、普查资料编印和开发利用。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区农普办做好普查总结和评比表彰,共同参与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各乡镇也要同步做好普查总结,开展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到2018年6月,全区三农普主要工作基本结束,后期将继续做好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服务全区“三农”发展。
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普查机构,制定工作制度
目前,区、乡两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农普办公室都已组建,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区农普办设在区统计局调查队,内设有六个工作组,包括:综合和宣传组、普查业务和遥感测量组、数据处理组、资料开发组、执法保障组、后勤组。乡镇农普办主任由主管副乡(镇)长担任,农普办机构由乡镇经委、农服中心以及统计所等部门组成,人员目前已落实到位。
为规范农普经费使用,区农普办制定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普查物资采购、普查员薪酬发放等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区农普办工作和运作流程,制定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加强全区农普工作交流和沟通,出台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信息交流与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为开展普查业务布置和普查宣传建章立制。
(二)编制经费预算、筹备普查物资
按照市农普办的要求,在区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农普办根据普查任务和进度安排,落实了为期三年的经费预算。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农普办积极与财政、宣传、市政市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启动普查物资、宣传服务的招标和采购工作。
(三)搞好普查试点、培养业务骨干
今年8月至9月,在南苑村完成农普全市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动员50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村域内的55个普查小区开展清查和登记,共完成5473户住户清查摸底表、1900户农户登记表、30户农业生产和乡村旅游表的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评估。试点过程中,普查员顶着酷暑、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付出了极大的辛勤努力,卢沟桥乡、花乡、长辛店镇、王佐镇也派出人员积极参与试点清查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检验了普查方案和工作流程,发现我区农普工作难点,培养了一批农普业务骨干,为顺利开展下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四)启动普查宣传、营造农普氛围。
从历次大型普查经验看,普查宣传工作极为关键,要提高农业普查公众知晓率,确保农村地区全部居民住户和单位都知晓农业普查、配合入户登记,关键要看普查宣传是否到位。为此,区农普办已经开设农普专题网站用于发布信息,利用丰台统计微信公众号宣传农普,动员乡镇普查机构提供农普宣传素材。同时,借助部门优势,联合区委宣传部、广电中心等成员单位,举办了统计开放日和普查宣传日等重要活动。
(五)做好上下联动、及时解决问题。
农业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区农普办一方面按照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布置推进各项工作,另一方面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加强与乡镇农普办沟通,在4月至7月期间陆续到花乡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全市农普方案要求,着手制定我区普查工作流程和细则,同时将我区存在的乡域范围广、人口数量大等实际困难向市农普办逐一反馈,争取政策方面的支持,保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顺利推进农普工作有序开展。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建议
根据市农普办最近一次工作计划安排,今年11月至明年年初我区要完成以下工作:
11月: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完成清查数据录入,形成最终普查登记底册数据;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
12月:上旬完成区、乡镇农普办及普查指导员除镇表外的全部普查表培训,开展PDA操作和数据处理业务培训;完成对普查员的业务培训;登记入户物资和宣传品准备到位。
2017年1月至3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农业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对全区的农业住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及农业生产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
为做好下阶段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政府行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农普机构要将普查工作纳入今年和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普查的方案研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数据评估等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帮助解决人员选聘、入户登记等具体困难。要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妥善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迎接国家督查,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农普办将于10月至11月对北京市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督查。区乡两级农普办要围绕普查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等工作抓好落实,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
三是做好宣传动员,提升配合程度。区农普办将和区委宣传部联合发文部署全区三农普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利用自有网站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按照普查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计划11月下旬,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普工作,逐步掀起普查宣传高潮,有效提高普查的社会知晓度,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提请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
现将《职责分工(审议稿)》、《工作制度(审议稿)》、《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审议稿)》提请领导小组(扩大)会审议。
如审议通过,我们将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同时,以区农普办、区委宣传部名义联合印发《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此,国务院专门成立了以汪洋副总理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山西省也成立以郭迎光副省长为组长的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2015年12月成立以董仙桃副市长为组长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将农业普查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下面我就本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及我市普查工作准备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
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二)农业普查的对象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农村住户(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就我市来看,此次普查涉及我市行政区域内30多万农村住户、8万多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60个村民委员会和32个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业普查的内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针对各类普查对象设计了6种普查表,共计700多个指标。以普通农村住户普查表为例,调查一户需登记72个指标,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耕地及种植业、农机使用、施肥用药、畜牧养殖、住房、饮用水源、家庭生活条件等多个方面。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需登记填报的内容更丰富,指标更多。
(四)农业普查的时间和总体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从2015年6月国务院发文布置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到2018年普查工作基本结束,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大约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到2016年底结束。主要工作包括: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配置普查设备、制定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2017年1月到5月。主要工作是: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复查验收普查数据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6月到12月。主要工作是: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质量评估、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 2018年全年。主要工作是: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五)农业普查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农业普查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协调难度大、工作环节多,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当前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普查也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一是普查员选聘难度更大。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并结合第二次农业普查情况看,此次普查全市需要划分960个普查区、5000多个普查小区。按照每个普查区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配备1名普查员测算,全市需要50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农民外出务工常态化,在一部分农村招聘如此规模的合格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难度比10年前更大。
二是入户登记难度更大。目前,农村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量外出,空心村、空壳村现象突出,土地经营状况也更为复杂;农民职业多样化、收入多元化,思想状况差异大,也更加注重隐私保护。调查登记中需要能进得了门,找得见人,需要根据居住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逐一分类登记,还需要通过一定的访问技巧获取真实的调查数据,与以往相比难度更大。
三是技术手段要求更高。此次普查全面推行遥感测量、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乡村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同时,对普查的技术环境和普查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全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
在市农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总体要求,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府印发专门文件全面部署
市政府于2015年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阳政发[2015]25号),全面部署了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从普查目的和意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和实施等方面对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将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组建各级普查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董仙桃副市长任组长、市直20个部门单位组成的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有关人员组成,内设5个工作组,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级普查机构也在积极组建中。截至目前,全市3个农业县区及开发区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已全部组建完成,各乡镇、村级机构由于换届的原因,正在积极筹备和组建中。
(三)编制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今年以来,市农普办按照市政府《通知》中对普查经费、设备保障和“两员”劳动报酬等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实际状况,多次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认真编制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并向市政府领导就预算情况作了报告和说明。目前我们还在对市级普查经费预算做最后审核工作,先期下达部分经费用于农普试点及各项工作的启动。
(四)制定了《农业普查2016年行动计划》
根据全省总体部署要求,市农普办印发了《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6年行动计划》,详细分解了2016年农业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县(区)相继出台本县(区)的《农普行动计划》,制定推进任务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细化任务、明确路径、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农普各项工作。
(五)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
市统计局党组定期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对各阶段工作及时梳理、指导、督查。积极构建普查工作机制,建立内设机构例会制度,明确各内设工作组职责,制定农普办工作规则,创办《农普动态》,及时将全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向山西省农普办、市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主要领导和普查机构进行通报。建立县(区)、乡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指导各县(区)、乡工作。
(六)宣传工作初步展开
研究制定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初步方案。在办公区开展农业普查广告宣传。在统计内部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农业普查宣传滚动标语栏,及时宣传各级普查动态,宣传外市先进做法和经验。启动农普综合试点宣传,联合试点地区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和乡村宣传阵地,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宣传普查的意义和实施方式,为普查试点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七)市级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和《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6年行动计划》(阳农普办字[2016]1号)要求,阳泉市农普办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县乡农普办积极配合,顺利开展了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在此次农普试点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潘维新局长为组长,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农普办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综合后勤小组、业务指导小组、数据处理小组,并下发了《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16]3号)、《关于成立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领导组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16]4号)、《关于举办阳泉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登记及培训会的通知》(阳农普办字[2016]5号)文件,对试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试点工作于2016年7月20日—7月25日在路家村镇进行,对闫家沟村的3个普查小区300多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访问登记。内容包括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工作总结等流程,小范围内进行了全程试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大家认真分析研究,找出解决办法,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当前,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全面铺开阶段,按照山西省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各县(区)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按照《农业普查2016年行动计划》时间要求,尽快完成乡级机构组建,启动村普查机构组建并按时完成。继续加强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力量,选调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级普查办公室,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提供人力和智力保障。
按照省农普办《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1个普查小区(村民小组)配备一名普查员,一个普查区(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全市约有4407个普查小区,960个普查区,共计约536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参加农业普查工作。按我市最低日工资为74.5元(阳泉最低月工资1620元/21.75),每人工作30天计算,每个调查员应得到2235元的劳动报酬,全市共计两员报酬费用1199.5万元。按照以往各项普查的贯例,这笔费用由省、市、县共同负担,分摊比例为3:4:3,按照山西省农普办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农普办字[2016]5号)规定,省级“两员”补贴经费已明确不能到位的情况,鉴于当前我市财政压力很大,各级普查经费落实都面临较大的困难,希望各县区财政部门能加大支持力度,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组织开展市级试点,完善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试点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市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拟于7月中下旬正式开始,7月底前结束。通过试点,验证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普查组织模式,同时对各县(区)试点工作统一部署,达到熟悉业务、锻炼队伍、获取经验的目的。
(三)逐步推进宣传工作
按照山西省农普查办的统一要求,市农普办将会同宣传、广电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当前农普综合试点及下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报道普查重大活动,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12月份将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四)抓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
此次普查最大的特点就是全面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中,采取综合性措施,将熟悉农村工作、沟通能力强、能够操作PDA的人员选聘到普查队伍中来。同时结合普查特点和我市实际,进一步探索上下联动、信息传递直接、现代化手段运用丰富的新型培训模式,突出分类培训,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培训质量。
(五)做好数据处理环境建设
重点做好移动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数据采集系统研发、报送平台搭建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农普办的统一要求,本次农业普查将采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进行现场登记,要求每200户农户配备一台,我市共需1500台,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和省给我市配备496台,其余部分要由市、县两级解决,希望各县(区)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配置这些设备。督促县(区)对所属乡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环境情况进行摸底,及时调配有关设备,做好数据录入现场环境建设,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切实担负起组织本县区、乡镇农业普查工作的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在关键阶段及时组织督查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普查工作应急预案,充分预估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加强对《农业普查2016年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分步推进,将全省和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四、关于各部门职责分工
农业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山西省和阳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农委、林业、编办、扶贫办、民政、国土、水利、地税、国税、工商等部门负责提供与普查有关的行政记录和资料;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相关政策咨询、资料开发和课题研究工作;调查队负责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