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转发的通知》(安政食安办【20xx】19号)精神,我所从20xx年1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县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我所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场所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顿规范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及餐饮单位175户,校园周边小商店及餐饮单位8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2份,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加大了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
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农村小作坊6家,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聚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镇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