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旅游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抚远市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分析当前旅游业面临形势,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召开20xx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全省旅游工作会议。
二、会议时间
3月7日(星期一)上午9时,会期半天,下午返程。
三、会议地点
黑龙江省旅游培训中心(哈尔滨市中山路95—2号,天鹅饭店院内)六楼大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1.书面传达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
2.锡东光局长作工作报告;
3.省旅游局与各市地、系统及省管市旅游局签订旅游安全责任状。
五、参会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1.各市(地)、森工、农垦,省直管市旅游局局长;
2.重点县(市、区)旅游局局长(请各市地旅游局负责通知各自所属县、市、区旅游局参会);
3.森工、农垦系统旅游局局长(请省森林旅游管理局、农垦总局旅游局负责通知);
4.重点景区管委会负责人(由省旅游局负责通知);
5.重点旅游企业、涉旅单位负责人(请各市地旅游局负责通知所在地旅游企业、涉旅单位参会);
6.新闻单位记者(由省旅游局通知);
7.省旅游协会各分会负责人(请省旅游协会负责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外地参会人员(不带助手)请于20xx年3月6日XX时之后到省旅游培训中心一楼大堂报到,由省旅游局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随行人员不安排食宿,在哈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在哈参会人员以及3月7日抵哈的外地参会人员可直接于3月7日8时前到省旅游培训中心六楼大会议室报到参会。
2.各市(行署)旅游局及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负责通知本地所属县(市、区、管局)参会人员。并将当地所有参会人员(包括重点旅游企业、涉旅单位负责人)名单,于3月4日(星期五)XX时前统一报省旅游局办公室。报名时请务必注明3月6日晚是否在培训中心住宿及用餐。
联系人:宋先搏、张聪
电 话:(0451)8xxx1
传 真:(0451)8xxx0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2.20xx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报名回执
黑龙江省旅游局
20xx年3月2日
抄送:六大景区管委会;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旅游局办公室
20xx年3月2日印发
院属各部门:
20xx年上半年,各部门根据学院20xx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目标分解,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了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经研究,决定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7月4日(周五)上午9:30
二、地点:学院报告厅
三、与会人员:全体教职工
四、议程:
1、总结20xx年上半年工作;
2、部署暑假重要工作。
五:要求:
1、与会人员请于9:25分进场完毕,按照以往教职工大会划分的.区块就座,民警教职工着制服;
2、各部门认真组织与会人员按要求参加会议,并在3日下午3:00前将考勤表交学院办公室310室工作人员,如有请假人员请简要说明理由。
三、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1、宣贯《公司年度目标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2、分解、下达20xx年经营目标任务;
3、宣贯公司《工效挂钩方案》、《年薪管理办法》、《工资分配办法》;
4、宣贯爆破公司近期工作及20xx年工作打算;
5、讲解、宣贯费用计划编制要求;
6、其他工作安排。
五、注意事项:
1、相关文件已以电子文档形式下发至各公司综合科,请各参会人员携带文件参会,会上不再另行发放;
2、请各参会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准时到会;
3、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特此通知。
公司:
时间:
各工商所,机关股室、局、协会:
为全面总结20xx年度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经县局研究决定,召开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拟于7月上旬。
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各工商所长,机关股室、局、协会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各机构负责人汇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总结20xx年度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照县局的岗制和重点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认真开展自查,梳理、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补缺补差工作。
(二)各机构负责人发言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发言时间限在8分钟以内。
各院、部、所、中心:
为促进我校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经科研处积极协调和争取,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见附件1、附件2),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20xx年10月底前,以我校名义(含所属机构)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
(二)20xx年10月底前,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我校在编教师。
二、资助条件
(一)举办国际会议的要求
1.以中国政法大学(含所属机构)名义举办或承办且已经教育部批准;
2.会议时间不少于2天,规模不少于40人,其中,外国学者不少于8人,中方学者包含港、澳、台学者;
3.参会外国学者须来自5个以上(含5个)国家;
4.会议具有连续性。
(二)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是指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不包括由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地区性学术会议。
详细申请资助条件和要求参见附件中的资助办法。
三、材料提交
(一)举办国际会议的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3);
2.会议背景材料;
3.会议举办计划和议程;
4.会议费预算表;
5.会议费报销单;
6.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如无法提供签到表,可提供参会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7.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发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委托协议(合同)等资料;
8.如达到5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
9.教育部批准办会的文件、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复材料等;
10.《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会议预算审批表》(见附件4)。
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见附件5)。
(二)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6);
2.会议正式邀请函(含外文翻译件)(2份);
3.会议正式议程(2份);
4.论文录用通知及全文复印件(第一作者)(1份);
5.参会新闻报道(1份);
6.差旅费报销单(经手人处签字);
7.相关票据:机票及登机牌、住宿费发票、会务费(注册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小票;所有票据要求用铅笔注明票据类型、金额及币种;
8.北京市因公出国(境)批件(2份);
9.因公护照复印件(2份);
10.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份);
四、特别说明
根据相关资助办法,科研处将在争取到的经费额度内,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或老师,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资助。受理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30日。
五、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郭丰琪;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
办公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B501。
科研处
20xx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