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近几年来规模较大的一次安全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刚才,张局长、赵局长从不同方面就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很赞成,希望大家一定要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要树立“尊重生命,安全第一”意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失去生命就等于失去一切。现在大部分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孩子对于一所学校可能是几百分之一或几千分之一,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那就是全部,那就是百分之百,这个孩子是这个家庭的所有希望。因此,要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就必须首先尊重学生生命,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们干任何工作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和责任问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问题,不注重安全就是不讲政治,就是缺乏政治敏感性。要处理好学校安全与教学等工作的关系,安全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和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学校出这样或那样的事故,是教育的失败,是管理的失败,是校长的失败,这样的校长、园长就是不称职,就不是合格。因此,要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首先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将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学校不安全、不稳定,就会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就没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更谈不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要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狠抓学校安全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教育不仅要针对学生,还要针对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各校应把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安全教育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教材中有关的安全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各校要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三、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地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首先要分清主管与监管责任。要知道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学校、幼儿园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负的是监管责任。也就是说,教育局把问题“点”到了 ,在通报中点名要求你们整改,而你们没有整改,责任就全是你们的了。其次要正确对待被“点”名。点名实际是提醒你加强防范,排除隐患,防止灾害发生。有些校长或园长觉得在通报中被点了名,是写通报的人没给你留面子。其实,在安全问题上,讲人情就是害人,留面子就是害自己。作为监管部门,点名即意味着转移责任,免“责”。如果问题没有点透,说我们教育局监管不到位,问题“点”透了,你们不做,这个“通报”就是凭据,希望校(园)长们正确理解。而且,凡是点了名的,肯定是三番五次要求了,或者说,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过了好长时间都无动于衷的,也是我们认为隐患比较大的,要求必须整改。而且,上面通报了的,仅是冰山一角,好多问题需要你们自己去排查,去排除,千万不要报侥幸心理。第三要分清安全主体责任。有些学校安全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分担不清,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老化,认为校园安全隐患的整改或排除是上级部门的事。有些隐患非要等上级部门查了、通报了、或者逼急了才改,这都不行。发现了问题应立即整改,不等不靠,更不要让“逼”了才改。
四、狠抓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患于未然
安全隐患不仅要看到外显的、直接的,更要善于发现内隐的、间接的。各校要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分类跟踪,对有形的直观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技术难度大的问题要请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处理。对抽象的、内隐的安全问题,要经常检查,发现即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然。结合赵局长、张局长的讲话,针对我区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我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明确安全主体责任。白纸黑字,签名画押,责任到人。据我所知,大多数幼儿园,根本没有制订过安全主体责任分担的相关制度。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每学期开学初,教育局都派检查组进行安全大检查,有些检查人员讲人情,走过场,不认真查或查出问题不说,这是相当错误的,是渎职的表现。今后,检查中,谁检查,谁签字,查不出问题,但事后出了问题,检查人员要追责。督导室也要尽到安全督查责任,不要认为安全就是教管室的。
3、加强门卫管理。有些幼儿园至今无保安,有的幼儿园要么门大开着,要么半天叫不开门。有些幼儿园,让幼儿在园外做操,让家长入园接送幼儿。要知道,“暴恐”可能离我们很远,也可能就在眼前,没有居安思危的意识不行。
4、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配电室、水窑、实验室、微机室、下水道井盖等是否做到了专人管理?楼内外的天梯,是否做到了全封闭?实验室化学试剂是否真的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是不是做到“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配电室是否专人管理、上锁?
5、重视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及时更新?操作培训情况如何?是不是每位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都会使用灭火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是不是每层楼都有第二安全通道或出口?每一个安全通道门是不是都畅通无阻?楼道应急灯能不能正常使用,应急疏散标志得安装位置是不是合适?
6、加强卫生安全管理。部分学校和幼儿园疾病防控台账记录、消毒记录不及时或登记不清,对因病请假学生的治病情况没有做到跟踪登记。个别幼儿园教师处于“好心”帮家长给幼儿喂药。替孩子喂药的“好心”可以理解,但各位园长,不知你考虑过发生“万一”时的后果没有?
7、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学校、幼儿园门口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是否到位,与乘车学生(包括骑电瓶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学生和家长签订责任书了没有?校车GPS定位、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等能否正常运行?校车有没有超载超速现象?有没有非校车司机驾驶校车的现象?有没有雇佣社会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
8、加强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尽管我们三令五申,仍有个别幼儿园幼儿教室、寝室插座低于规定要求,视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儿戏。试想,万一哪个幼儿出于好奇,把小指头或金属丝塞入电插座孔中,会是什么后果?因此,要求仍存在这种问题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必须立即整改,把插座提“高”到幼儿够不着的地方,排除隐患。学校或幼儿园的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是否老化?下去以后,好好检查一下,该更换更换,该改造就改造。
9、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留样不仅是查找原因的依据,也是追究责任的证据。个别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留样不及时,时间标注不具体,留样食品数量不够;部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荤素食没有分开,荤素切菜墩没有分开,厨房用具(刀、菜板)没有消毒设施;个别学校食堂台账记录不清;个别学校所索食品票据与电子一票通不一致;个别学校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
10、加强常规管理。有些幼儿园园长异地办园,或异地做生意,园长“常”不在园。我们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几个园长检查五次,有三次就不在。试问,这样的幼儿园,如何让人放心。以后,我们要建立校、园长有事外出请销假制度。刘主任负责把这件事情做起来。
11、加强寄宿学校的管理。经常开展问卷调查,关心学生的生活问题。比如,近期报道的湖南衡阳食堂食品霉变问题,我们也应引以为戒。决不允许幼儿园招收寄宿生。
12、严防溺水事故发生;13、做好抗旱防洪工作;14、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为建设和谐平安的金川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