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联席会议简报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了解金融机构的司法诉求,提高法院审执效率,助推濮阳市金融机构稳健发展,5月9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濮阳银监分局、濮阳日报社发起成立濮阳市金融司法环境建设联席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指出,成立市金融司法环境建设联席会的意义,在于推动金融信贷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积极开展金融信贷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培训和指导,建立协助配合依法清欠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非诉讼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实现金融、司法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法院与金融机构、保险业的沟通协调,更好地为濮阳市金融、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司法环境体系,市金融司法环境建设联席会办公室每月将根据金融机构司法需求,出版简报并上报联席会,召集单位负责人研究解决。濮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将主动深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有效地提供司法服务;派出经验丰富的法官,到金融部门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为金融机构解除法律疑惑;预防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为濮阳新一轮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4月19日,定西市司法局和定西监狱召开首次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定西监狱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定西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安定区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同志等20多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定西市司法局提交了《定西监狱 定西市司法局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西监狱参会人员对《制度》提出了相关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定西监狱与定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进一步加强监地衔接与协作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定西监狱与定西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刑罚执行工作水平,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无缝衔接机制的有效举措。
会上,大家围绕《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监狱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并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深入讨论,明确当前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工作重点。并且,会议通过了《定西市安定区社区矫正人员进监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联合帮教大会,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监狱参加队列训练,进行认罪服法、遵规守纪、身份意识、行为养成、心理健康等专题讲座教育学习,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参观监狱、学习禁制令、绿化劳动等教育活动。听取《方案》后,定西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宏指出:一是要让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狱改造的宽松环境,要进一步增强服刑人员的认罪伏法意识和身份意识;二是服刑人员进监集中教育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措施,活动要抓时间、重管理、见成效;三是要把服刑人员进监集中教育活动坚持经常化,先从安定区试点,成功后总结经验推广到全市展开。
会上,定西监狱党委书记、政委刘军旺指出:双方建立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十分必要。今后,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衔接;并且按照《意见》要求,定西监狱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完善《定西市安定区社区矫正人员进监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全力以赴配合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进监集中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监地合作,实现无缝衔接,尽快建立远程会见帮教系统,组织监狱服刑人员亲属进行远程亲情会见。
4月25日,市司法局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回顾我市保险行业进驻司法鉴定机构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座谈。市人保财险嘉兴分公司等8家全市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财险理赔负责人和全市3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参加了联席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时兴,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兴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6年6月,市司法局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搭建平台,在全省首家开展了保险公司进驻司法鉴定机构工作。10个月来,我市30家保险公司通过轮流值班形式进驻志源、新联2家司法鉴定机构见证伤残鉴定工作。在此期间,办理涉及保险理赔的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共计4654件,保险公司到场见证2078件,占总数的44.65%。此项工作有利于保险行业更好完善、规范到场见证工作,同时能有效提升鉴定行业管理、质量水平。进过前期的探索和实践,保险公司进驻司法鉴定机构这一做法在规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保险公司进驻司法鉴定机构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和司法鉴定机构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形成了共识: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进驻司法鉴定机构工作机制,建立见证预约制度,提高保险公司见证的效率,确保司法鉴定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鉴定行业与保险行业的沟通协调,对于司法鉴定过程有异议或者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不定期或定期召开鉴定业务协调会,消除相互间的误解,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三是进一步加强鉴定行业与保险行业的协作,共同做好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到场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减少赔偿纠纷。四是进一步对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的宣传力度,让当事人知晓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清楚理赔的每个环节,逐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的公开、透明、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