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协调工作会议纪要

黄飞

环境污染协调工作会议纪要

  为落实县委常委会关于妥善解决山铜矿排污、排水有关问题的精神,年7月12日上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孙金星,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卢剑旺赴山铜矿对其排污、排水设施有关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山铜矿会议室召开了解决企业排污、排水有关问题协调会。

  会议听取了有关单位对于山铜矿排污、排水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山铜矿是我县的支柱企业,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确保该企业的正常生产,会议确定:

  1、乡、湖水产养殖场及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加强对辖区内群众管理,确保不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事件,如有问题,应教育他们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

  2、对于7月9日擅自堵塞山铜矿排水设施的湖养殖承包户,鉴于山铜矿已经谅解,不予追究其责任;湖水产养殖场要密切关注养殖承包户的动向,发现情况要及时制止,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县公安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请山铜矿对已损坏的.设施进行抢修,确保及时、正常排水;

  3、湖水产养殖场、乡要依据县环保局《关于山铜矿周边水域水质监测结果的报告》(县环保字号)及市环境监测站对三个抽样点的水质检测报告(环测字第号),向养殖承包户及当地居民做好解释协调工作,告知其目前矿区的外排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不影响水产养殖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4、山铜矿在生产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环保工作,按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排污处理,对已废弃排水设施要进行妥善处理,尽量消除当地居民的误解;

  5、要建立健全长效协调机制,山铜矿、湖水产养殖场、乡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有效对接,出现问题后要相互沟通,及时互通信息,确保问题能在第一时间有效解决,如有问题确需县委、政府协调解决的,可先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