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鱼类资源的建议书

刘莉莉

  保护鱼类资源的建议书【一】

  县政协委员 戈照平

  在本县,河、湖里的野生鱼,越来越少,越来越小。

  近年来,农闲时,在有野生鱼的河边,总会见到电鱼者。特别是冬季,是电鱼的高峰季节,每天,尤其是早晚时,电鱼者你来我往,前赴后继的电鱼大军遍及全县各个角落。有的村民已把电鱼作为一种职业。有的水面承包户每年缴纳一定的承包费,自己想电鱼就电,认为在自己承包河内电鱼似乎合情合理,其实不然,很多人都知道,电鱼造成的危害不仅使被电伤的鱼不能生长繁殖,而且小鱼和其他水生物也将全部被电死。有些河道已电不到鱼,一些野生鱼濒临灭绝,既影响了河水的清洁,更破坏了生态环境,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电鱼者因操作不当,将自己电死,落得家破人亡。人们不禁要问,用什么方法不可以取鱼,真的就到了非电勿取,断子绝孙的地步。可见,电鱼看似小事,实事大,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效能,健全监管制度,禁止生产和经营使用电鱼器,政府统一回收电鱼工具,渔政管理部门,要真正把保护野生鱼类资源列入其议事日程,严禁电网触鱼,其管理措施定要落到实处!

  保护鱼类资源的建议书【二】

  6月1日是我们东海一年一度的全面休渔期。“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我国自古就有顺应鱼类“春生、夏养、秋长、冬捕”生长规律的传统和智慧。

  幼鱼资源是海洋生物种群得以延续的最重要物质基础。“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两千多年前,孟子曾说,不要用细密的渔网捕捞小鱼,就会有更多的鱼捕不尽吃不完。而时至今日,我们在渔区却随处可见,网具越来越多!网口越来越大!网目越来越小!这种“断子绝孙”式的生产对海洋生物种群造成不可逆转的致命打击。大量“娃娃鱼”“子孙鱼”“儿童鱼”刚刚孵化,来不及长大,就被捞上来加工成饲料、鱼粉,实在令人痛惜!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近年来,我省以网具整治为抓手,组织开展“保护幼鱼”专项行动,从捕捞、收购、运销、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入手严管实查。“今日不捕鱼子孙,明日子孙有鱼吃。”保护幼鱼资源就是保护“海上粮仓”。为此,我们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从我做起,保护幼鱼,珍爱海洋,携手共建美丽东海、幸福家园!

  一、从我做起,不捕幼鱼

  渔民兄弟是渔场修复振兴的直接受益者,保护幼鱼就是保障子孙后代有鱼可捕、有鱼可吃。请坚决遵守国家和省相关渔业法规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禁用渔具规定,严格按照许可类型、作业和场所使用合规渔具进行捕捞,自觉执行最小网目尺寸、重点保护品种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制度,不购买、不携带、不使用“一电四网”(电脉冲惊虾仪、多层囊网、地笼网、滩涂串网、珊瑚网)禁用渔具,不捕捞、不销售、不使用幼鱼资源。如发现伏休期间偷捕或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劝止或向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反映,我们的24小时举报热线是“967201”。

  二、从我做起,不伤幼鱼

  涉渔生产经营者是渔场修复振兴的利益相关人,自律守法经营是保护幼鱼的最好行动。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渔具厂商不制造、不销售、不维修禁用渔具,鱼粉厂、饲料厂不收购、不加工幼鱼资源,养殖场不使用冰鲜鱼投饲,加油点、冷冻厂(船)不为涉嫌违法违规的渔船提供加油、加冰、代冻服务,坚决切断破坏幼鱼资源的“黑色产业链”。

  三、从我做起,不食幼鱼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护幼鱼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请您支持我们的倡议,不吃海捕小鱼小虾及相关加工制品。特别是9月16日伏休结束前,请慎重购买和食用海捕鱼虾,您口中的美食很可能是伏休偷捕的抱卵亲体或海洋生物幼体。它们还能孕育、长大、繁衍,需要我们共同呵护。

  保护鱼类资源的建议书【三】

  众所周知,我市行政区划内沟谷密布,水系发达,有大小河流700余条,并且天然和人工湖泊、沼泽星罗棋布。原有丰富的野生鱼类资源,种类多、数量大,曾经不亚于北大荒地区“棒打狍子瓢舀鱼”,也是我们几代伊春人引以为豪的.地域特色。但后来随着有的地方修建水库、堤坝等原因,切断了鱼类必要的生殖洄游路线;有的地方农药和化肥在流域农业区内大量使用,野生鱼类生存环境逐步恶化;尤其是近年来当地人大量用电、毒、网的“绝杀”方式捕鱼,使野生鱼类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少。如不加大保护和管理力度,将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野生鱼类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努力实现“留得住乡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一、理顺管理体制,制定管理细则。各县(市)区人民的政府和林业局应按照《伊春市人民的政府关于加强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指定野生鱼类管理部门和协助部门,健全责任制度,形成主管部门牵头主抓,协助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出台详细的管理办法,保证管理人员和捕鱼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科学合理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各地修建改造水利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核把关,在野生鱼类洄游河流建闸、筑坝,要责成建设单位设置过鱼通道,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保证野生鱼类洄游不受阻隔。各县(市)区人民的政府和林业局应当制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鱼类资源的规划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野生鱼类资源的保护。

  三、实行专项治理,严抓严查严管。各县(市)区人民的政府和林业局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联合渔政、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定期检查、抽查。一是严厉打击用电、毒、爆、网等“绝杀”捕鱼方式;二是严禁向河流湖泊超标准排放污水、抛掷农药瓶具、倾倒有毒有害物;三是严厉查处市场上销售小于规定标准的捕鱼工具和餐饮店铺出售小于标准野生鱼类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