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学专业教学计划

张东东

  一、培养目标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本科教育为主,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竞争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领域从事法律工作,及又能够在高校、科研部门、公证、金融、保险、外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工作。

  二、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群)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群):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与科技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比较法等。

  三、业务范围及专业特色

  业务范围: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国家决策部门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执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实务。

  专业特色:

  基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律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本专业以民商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方向为重点,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经济、外语的法律高级人才。(大学三年级分两个专业方向重点分别授课)

  四、学制

  四年

  五、毕业合格标准

  1.符合德育培养要求。

  2.学生最低毕业学分应达到180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5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0学分。

  3.获取军训、体育等学分。

  六、授予学位

  本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七、各类附表

  表1:教学计划进程

  表2: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安排

  表3:学科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