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表示法依据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从数的是否带符号,可分为带符号数和无符号数;从数的符号的表示方法,可分为真值和机器数;从数制角度,可分为二进制数、十进制数、八进制数和十六进制数等;从计算机编码角度,数的表示法有原码、反码和补码;对于小数点的表示,可以分为定点表示法和浮点表示法。
2、阿拉伯数字,是现今国际通用数字。最初由古印度人发明,后由阿拉伯人传向欧洲,之后再经欧洲人将其现代化。正因阿拉伯人的传播,成为该种数字最终被国际通用的关键节点,所以人们称其为“阿拉伯数字”。
3、阿拉伯数字由0,1,2,3,4,5,6,7,8,9共10个计数符号组成。采取位值法,高位在左,低位在右,从左往右书写。借助一些简单的数学符号,系统可以明确的表示所有的有理数。为了表示极大或极小的数字,人们在阿拉伯数字的基础上创造了科学记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