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或叫思维方式。
2、一位普通人看到钟表不走了,可能会说“这只钟表坏了”,但一位法官或律师看到钟表不走了,只会说“这只表不走了”,绝不会说“这只表坏了”。这就是普通人与法律人思维的不同。
3、在目前我国法学界有关法律思维的研究尚属薄弱环节,甚至在正规法学教材中也很难找到这种提法。但是在法治背景下研究法律思维意义重大,其不仅是法律职业者对自身工作方法的反思,更是凸显法治自身张力的积极尝试。
4、从逻辑角度而言,法律思维因“法律”一词作定语而应归于思维这个属概念,法律思维离不开思维的一般规定性。因此,要界定法律思维的概念,首先应该从考察普遍意义上的思维入手。思维作为人脑的特有机能和人类特有活动,众多学科如逻辑学、哲学、心理学、生理学等都以其为对象开展科学研究。由于研究角度和学术语境的差异,思维不可避免地具有多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