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员关系一栏中,填写本人与爷爷或奶奶的关系时,规范写法为祖孙关系。祖孙关系属于亲属关系中的一种,一般隔着一辈,无论是孙子还是孙女,与爷爷、奶奶的关系都为祖孙关系。
2、家庭成员一般指的是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例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等。
3、共同生活近亲属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近亲属,具有时间性、扶助性,如果偶尔共同居住或偶尔相互扶助的近亲属,不属于家庭成员。
4、家庭成员是公民社会身份之一,一般情况下,在填写工作就业、服役、入党、提干、户籍等表格的时候,需要填写或登记家庭成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