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换价值的内容或基础是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是统一的,交换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任何使用物品其价值都可以有多种使用价值形式。但作为商品,具有特殊的属性,这就是交换。因此只有交换价值才能反映商品的价值,既是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又反映商品的本质特征。
2、一种商品可以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这说明在各种商品之间,存在着一种使它们相互比较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物的有用性在质上各不相同,不同质的东西无法进行量的比较。撇开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就只剩下劳动产品的属性,进而撇开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形式,各种劳动都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即抽象劳动。作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形成商品的价值。不同的商品依一定量的比例相交换,是因为它们凝结了同量人类劳动,具有等量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