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节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108天。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历书》:“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之说。清明节是一个祭祀祖先的节日,传统活动为扫墓。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清明节的名称与此时天气物侯的特点有关。西汉时期的《淮南子·天文训》中说:“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清明风”即清爽明净之风。《岁时百问》则说“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虽然作为节日的清明在唐朝才形成,但作为时序标志的清明节气早已被古人所认识,汉代已有了明确的记载。
3、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和民众在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气候规律,比较适宜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物候、降雨等方面的变化,对人们依时安排农耕、蚕桑等活动有不可或缺的指导意义。到了清明,气温变暖,降雨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所以清明对于古代农业生产而言是一个重要的节气。农谚说 “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正是说的这个道理。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记载:“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说的是这时开始准备养蚕。其中的“清明节”还只是一个节气,不是节日。